东方集团:拟转让南游投资公司100%股权 预计将实现税前利润0.77亿元
摘要: 东方集团(600811)下属北京滨湖城镇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拟将其持有的杭州南游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给西安远泓盛融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东方集团(600811)下属北京滨湖城镇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拟将其持有的杭州南游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给西安远泓盛融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本次南游公司100%股权转让款为3375.95万元,同时远泓盛融还将支付9624.05万元用于偿还全部借款利息余额,前述支付金额合计1.30亿元。
发布易11月16日 -东方集团(600811)晚间公告称,公司下属北京滨湖城镇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拟将其持有的杭州南游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给西安远泓盛融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本次南游公司100%股权转让款为3375.95万元,同时远泓盛融还将支付9624.05万元用于偿还全部借款利息余额,前述支付金额合计1.30亿元。
东方集团表示,本次交易最终完成后,预计对上市公司合并报表损益影响为实现税前利润0.77亿元,相关损益将根据协议履行进展及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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