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股份拟为子公司3.8亿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摘要: 4月7日,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称,公司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
4月7日,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称,公司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
阳光股份(000608)全资子公司成都阳光上东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拟向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申请人民币38,000万元授信,授信期限为180个月。
阳光股份拟为该笔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上东商业控股子公司成都锦尚置业有限公司、上东商业拟以其资产为该笔授信提供担保。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本次担保提供后阳光股份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合计为136,334.95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3.42%;阳光股份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余额为41,034.95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3.07%。
阳光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