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泰一指尚科技有限公司被列为执行人 执行标的41.73万元
摘要: 来自企洞察的数据显示,9月7日,杭州泰一指尚科技有限公司被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案号为(2021)京0105执38169号,执行标的为人民币41.73万元。
来自企洞察的数据显示,9月7日,杭州泰一指尚科技有限公司被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案号为(2021)京0105执38169号,执行标的为人民币41.73万元。
该公司目前有2条被执行人信息,当前被执行标的共42.40万元。
杭州泰一指尚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8月6日,注册资本为1.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卢伯军,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广告制作;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广告设计、代理;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通信设备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电子产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企洞察股权穿透数据显示,该公司由【浙江富润(600070)、股吧】(600070)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占比100%。
杭州,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