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再次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预案的信息披露问询函的公告
摘要: 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1月18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预案的信息披露问询函》(上证公函【2020】2642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并于2020年11月19日发布了《中化国际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预案的信息披露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6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1月18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预案的信息披露问询函》(上证公函【2020】2642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并于2020年11月19日发布了《中化国际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预案的信息披露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60)。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予以高度重视,并立即组织各方相关人员对《问询函》涉及问题进行逐项落实与回复。鉴于《问询函》中涉及的相关事项仍待进一步补充、核实及完善,为保证回复内容的准确和完整,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延期至2020年12月2日前对《问询函》予以回复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1月25日披露的《中化国际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预案的信息披露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61)。
截至目前,《问询函》的回复工作仍在积极推进中,为保证信息披露的准确和完整,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将再次延期至2020年12月9日前回复《问询函》。延期回复期间,公司将继续协调相关各方积极推进《问询函》的回复工作,尽快完成对《问询函》的回复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有关信息均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2月2日
中化国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