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维股份(600300)回复上交所问询函,投资者索赔推进中
摘要: 2021年9月9日,维维股份(600300)公告回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
2021年9月9日,【维维股份(600300)、股吧】(600300)公告回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公司于三周前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二部下发的《关于对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受让商标事项的监管问询函》,上交所维维股份(600300)披露《关于受让维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维维”系列商标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司拟支付5.73亿元受让公司股东维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维维”系列商标。该事项对公司影响重大,根据相关规定向公司提出监管要求。
此外,维维股份(600300)收到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0〕4号)。证监会查明,维维股份未按规定披露维维集团占用资金形成的关联交易。因此,证监会对维维股份给予警告,并处以五十万元罚款,对维维集团给予警告,并处以六十万元罚款。之后,便引发投资者起诉索赔,目前已有维维股份(600300)虚假陈述案开庭审理,还未参与索赔的投资者仍然可以参与索赔。
结合维维股份(600300)公告的情况和法律及司法解释规定,在2017年8月26日到2020年5月7日之间买入维维股份(600300)股票,并且在2020年5月7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维维股份(600300)股票的投资者,可发起索赔。(最终以法院判决为准)法胜团队为投资者垫付律师费、差旅费、诉讼费,投资者收到上市公司赔偿款后,按实际赔偿款的一定比例支付费用。如有符合条件的受损投资者请尽快联系我们办理索赔登记。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由徐州维维食品饮料有限公司经过改制,采用定向募集方式于1999年7月18日设立的股份制企业,所属行业为食品制造业。2000年6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据公司发布的2021年半年度报告显示,报告期内营业收入2,035,293,421.77元,同比减少19.47%;净利90,802,848.53元,同比净利减少35.85%。
索赔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