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不履行程序化交易报告义务等情形的程序化交易投资者,是否会采取监管措施?深交所回应
摘要: 10月18日,对于“不履行程序化交易报告义务、报告内容虚假或者存在其他不符合规定情形的程序化交易投资者,是否会采取监管措施?”的提问,深交所在其官网作出回应。深交所表示,
10月18日,对于“不履行程序化交易报告义务、报告内容虚假或者存在其他不符合规定情形的程序化交易投资者,是否会采取监管措施?”的提问,深交所在其官网作出回应。
深交所表示,根据《关于股票程序化交易报告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程序化交易投资者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深交所可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及其他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对其采取相应自律监管措施:
(一)未履行报告义务即开展程序化交易;
(二)报告信息不符合真实、准确、完整、及时要求;
(三)违反本通知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