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来源: 互联网 作者:佚名

    摘要: 2022年3月1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激励计划所涉股票期权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授予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且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以及法律顾问对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事项发表了专业意见。

      2022年3月1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激励计划所涉股票期权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授予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且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以及法律顾问对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事项发表了专业意见。

      二、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经核查,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6个月内均无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股权激励计划差异情况说明

      鉴于激励对象潘林顺因离职不再符合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资格,公司将撤回拟向其授予的股票期权合计3万份。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激励对象总人数由125人调整至124人,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600.50万份调整为597.50万份。除此之外,本次授予的相关内容与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方案一致。

      四、股票期权的授予条件及授予条件成就情况的说明

      激励对象只有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才能获授股票期权: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后认为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或不属于上述任一情况,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向124名激励对象授予597.50万份股票期权。

      五、股票期权的授予情况

      1、股票期权的授予日:2022年3月16日

      2、授予股票期权的对象及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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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①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

      ②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③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的,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3、行权价格: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每股11.51元。

      4、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共124名,授予的股票期权为597.50万份。

      5、本次股权激励实施后,将不会导致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六、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对相关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的说明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的规定,公司将在等待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并按照股票期权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授予对公司相关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一定的影响,由本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公司按照相关估值工具于2022年3月16日对授予的597.50万份股票期权进行预测算,则2022-2025年授予的股票期权成本摊销情况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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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①上述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实际授予日、授予日股价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

      ②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公司以目前信息初步估计,在不考虑本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刺激作用情况下,股票期权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但影响程度不大。若考虑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对公司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管理团队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降低代理人成本,本激励计划带来的公司业绩提升将远高于因其带来的费用增加。

      七、激励对象获取权益及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安排说明

      激励对象认购股票期权及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全部自筹,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激励计划获取标的股票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八、独立董事意见

      1、董事会确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2年3月16日,该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同时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权益的条件也已成就。

      2、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禁止获授股权激励的情形,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4、公司实施股票期权股权激励计划有助于公司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含合并报表子公司)董事、中高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经营者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2年3月16日,并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24名激励对象授予597.50万份股票期权。

      九、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是否符合授予条件进行核实后,认为:

      1、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作为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本次获授的激励对象不存在《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不得获授股票期权的情形,也不存在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公司未发生《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不得授予股票期权的情形。

      3、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均为公司(含合并报表子公司,下同)董事、中高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均为与公司具有聘用或劳动关系的在职员工。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与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相符。

      4、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同时本次授予也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条件的规定。

      综上,监事会认为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22年3月16日为授予日,向124名激励对象授予597.50万份股票期权。

      十、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对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相关事项出具的法律意见认为:

      1、公司本次调整及本次授予已取得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并依法办理本次授予的授予登记手续。

      2、公司本次激励对象及授予权益数量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3、公司本次授予的授权日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的条件已成就,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数量、行权价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十一、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的意见

      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相关事项出具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认为:

      截止报告出具日,【长鹰信质(002664)、股吧】(13.850, -0.38, -2.67%)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相关事项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股票期权的调整事项、授予日、行权价格、授予对象、授予数量等的确定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授予尚需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在规定期限内进行信息披露和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办理相应后续手续。

      十二、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5、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002664 证券简称:长鹰信质 公告编号:2022-026

      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1年年度报告

      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2年3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2021年年度经营情况,公司定于2022年3月25日(周五)下午15:00-17:00在“长鹰信质投资者关系”小程序举行2021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下称“本次说明会”),本次说明会系深交所系列业绩说明“先进制造新时代”主题的特定活动。

      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长鹰信质投资者关系”小程序参与互动交流。为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提前向投资者征集问题,提问通道自发出公告之日起开放。

      参与方式一:在微信小程序中搜索“长鹰信质投资者关系”;

      参与方式二:微信扫一扫以下二维码:

      ■

      投资者依据提示,授权登入“长鹰信质投资者关系”小程序,即可参与交流。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尹巍先生,董事、总经理徐正辉先生,独立董事王洪阳先生,财务负责人楚瑞明先生,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陈世海先生(如有特殊情况,参与人员会有调整)。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002664 证券简称:长鹰信质 公告编号:2022-027

      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投资者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18日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深入全面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将在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期间举办投资者接待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接待日:2022年4月8日(星期五)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期间。

      2、接待时间:接待日当日下午15:30-17:00。

      3、接待地点: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前所信质路28号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4、登记预约:参与投资者请于“投资者接待日”前5个工作日内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联系,并同时提供问题提纲,以便接待登记和安排。

      联系人:陈世海;电话:0576-88931163;传真:0576-88931165。

      5、来访证件:来访个人投资者请携带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卡原件及复印件,机构投资者携带机构相关证明文件及其复印件,公司将对来访投资者的上述证明性文件进行查验并存档复印件,以备监管机构查阅。

      6、保密承诺: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要求投资者签署《承诺书》。

      7、公司参与人员:公司董事长尹巍先生,董事、总经理徐正辉先生,副总经理李海强先生,财务负责人楚瑞明先生,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陈世海先生(如有特殊情况,参与人员会有调整)。

      衷心感谢广大投资者对公司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002664 证券简称:长鹰信质 编号:2022-028

      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一大股东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2月10日披露了《关于公司第一大股东股份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北京金融法院于2022年3月16日10时至2022年3月17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10/17)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拍卖公司第一大股东西藏长鹰云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鹰云启”)持有公司无限售股104,005,200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5.75%,且全部处于司法冻结状态。根据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显示的拍卖结果,本次拍卖流拍。现将本次司法拍卖流拍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东股份被司法拍卖的基本情况

      ■

      二、本次司法拍卖的进展情况

      根据2022年3月17日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显示的拍卖结果,本次网上拍卖无人报名参与竞拍,本次拍卖已流拍。

      三、其他情况说明及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日,长鹰云启持有公司无限售股104,005,200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5.75%,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100.00%。其中:被司法冻结的股份数量为104,005,200股。

      2、本次第一大股东所持有公司的股份将被司法拍卖流拍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影响。

      3、若本次股份处置拍卖成功,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4、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002664 证券简称:长鹰信质 公告编号:2022-013

      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2年3月16日14:00在公司九号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尹巍先生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2月26日以专人送达、传真或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其中董事长尹巍先生、董事白致铭先生、董事符俊辉先生、董事马前程先生、独立董事张湧先生、独立董事王洪阳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参与表决)。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35,563.74万元,同比增幅16.58%;实现利润总额为21,958.22万元,同比降幅-39.2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400.22万元,同比降幅-35.47%;公司资产总额为669,497.06万元,同比增幅24.03%;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290,399.91万元,同比增幅6.58%。

      公司监事会就该事项发表了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报表)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943,756,248.51元,利润总额213,580,300.90元,净利润195,553,372.07元,按照公司章程提取法定公积金1,930,000.00元后,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611,866,716.19元,扣除当年分配的2020年年度利润40,332,000.00元,2021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合计1,765,158,088.26元。

      现拟定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股份回购专户内股票数量)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60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股利24,232,800.00元,实际分派的金额以公司发布的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为准。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送红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就该事项发表了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就该事项发表了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议案》。

      2021年度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就该事项发表了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尹巍先生回避表决。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6)。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就该事项发表了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的行业情况”、“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三、核心竞争力分析”、“四、主营业务分析”、“六、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及“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公司独立董事王洪阳、张湧、周岳江、陈元向董事会提交了《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1年度报告》、《2021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2-017)。

      监事会就该事项发表了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管理及发展的需要,拓宽融资渠道,公司(含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2022年拟向相关银行申请不超过38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就该事项发表了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支持子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解决子公司筹、融资问题,2022年度公司拟为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46,000万元人民币的银行授信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9)。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就该事项发表了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尹巍先生、徐正辉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

      从整体规划和实际安排出发,在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为提高公司(含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闲置资金,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公司(含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短期理财产品,同时为控制风险,投资品种均为中低风险、短期(不超过一年)的金融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短期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0)。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就该事项发表了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预计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1)。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监事会就该事项发表了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尹巍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2022年度远期结汇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开展2022年度远期结汇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2)。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就该事项发表了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5、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

      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激励对象潘林顺因离职不再符合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资格,公司将撤回拟向其授予的股票期权合计3万份。因此,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激励对象总人数由125人调整至124人,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600.50万份调整为597.50万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3)。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徐正辉先生、李海强先生回避表决。

      16、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2年2月14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中股票期权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2022年3月16日为本次股票期权的授予日,授予124名激励对象共计597.50万份股票期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4)。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徐正辉先生、李海强先生回避表决。

      17、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22年4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通知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25)。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002664 证券简称:长鹰信质 公告编号:2022-025

      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1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2年4月8日14:30在公司九号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2022年4月8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2022年4月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4月8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4月8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本次会议网络投票时间段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4月1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前所信质路28号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九号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名称:

      ■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2、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参阅2022年3月1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上述提案9.00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上述提案11.00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且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5、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①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2年4月2日9:00-16:30

      2、登记地点: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前所信质路28号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3)股东为QFII的,凭QFII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截止前,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信函、电子邮件、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股东请仔细填写《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世海

      联系电话:0576-88931165

      传 真:0576-88931165

      电子邮箱:xinzhi@chinaxinzhi.com

      联系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前所信质路28号董事会办公室

      5、其他事项:本次大会预期半天,与会股东所有费用自理。

      四、参与网络投票股东的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请参阅本公告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股东参会登记表。

      特此公告。

      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8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664”,投票简称为“信质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无累计投票提案,无互斥提案,也不存在分类表决提案。对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4月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4月8日上午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 作为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代表本人(本单位)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如没有作出明确投票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投票,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表决意见如下:

      ■

      注:

      1、 每项议案只能有一个表决意见,请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的栏目里划“√”;

      2、 在本授权委托书中,股东可以仅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具体提案投票为准;

      3、 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4、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

      证券代码:002664 证券简称:长鹰信质 编号:2022-014

      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2年3月16日在公司九号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2月26日以专人送达、传真或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陶开江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内容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公司资产质量良好,财务状况健康。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股份回购专户内股票数量)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6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股利24,232,800.00元,实际分派的金额以公司发布的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为准。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送红股。”符合公司目前的财务、经营状况以及公司的长期发展需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完善的法人治理机构,公司现行的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完整、合理、健全有效,且不存在重大缺陷,各项制度均得到了有效的实施,保证公司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全面实施和充分实现;能够较好地保证公司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确保公司所有财产的安全和完整、提高资产使用效率;能够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的完成信息披露,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地对待所有投资者,确实保护公司和所有投资者的利益。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2021年度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恪守职责,并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顺利完成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监事会同意公司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关于2021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为满足公司经营管理及发展的需要,拓宽融资渠道,公司(含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2022年拟向相关银行申请不超过38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含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拟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符合公司2022年经营管理及发展的规划要求。因此,同意该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为满足下属子公司(全资子公司信质电机(长沙)有限公司、浙江信戈制冷设备科技有限公司、台州市信质物资供应有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浙江大行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对下属子公司提供银行授信担保,有利于提高下属子公司经营效益,符合公司战略发展目标。本次担保事项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2022年度为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46,000万元人民币的银行授信担保,担保的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含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中低风险非保本浮动型短期理财产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为提高公司(含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自有闲置资金,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含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使用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中低风险非保本浮动型短期理财产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为了进一步提升公司各厂区及办公室的利用率,拟对原位于台州市椒江区前所街道椒北大街115号厂区及办公室等整体对关联方台州恒质新材料有限公司实施出租。从而发生的出租性质的日常关联交易,交易定价价格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执行了有关的回避表决制度。交易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2022年度远期结汇业务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实际需要,因营业收入13%左右为外销,结算时均以美元和欧元为主,为适应外汇市场的波动,避免汇率对公司经营利益的持续影响,公司拟通过银行远期结汇产品来规避未来汇率波动的风险。本着慎重的原则,预计2022年公司视需要进行的远期结汇的额度累计不超过4,000万美元和3,000万欧元。符合公司目前的财务、经营状况,也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需要。因此,同意该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和授予权益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1)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作为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本次获授的激励对象不存在《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不得获授股票期权的情形,也不存在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公司未发生《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不得授予股票期权的情形。

      (3)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均为公司(含合并报表子公司,下同)董事、中高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均为与公司具有聘用或劳动关系的在职员工。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与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相符。

      (4)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同时本次授予也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条件的规定。

      综上,监事会认为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22年3月16日为授予日,向124名激励对象授予597.50万份股票期权。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决议。

      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3月18日


    关键词:

    长鹰信质

    审核:yj159 编辑:yj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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