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支付2010年记账式附息(二十三期)国债等三十只债券利息有关事项的通知
摘要: 各市场参与人:2010年记账式附息(二十三期)国债、2015年记账式附息(十七期)国债、2016年记账式附息(四期)国债、2017年记账式附息(十六期)国债、2019年河北省政府专项债券(二期)、20
各市场参与人:
2010年记账式附息(二十三期)国债、2015年记账式附息(十七期)国债、2016年记账式附息(四期)国债、2017年记账式附息(十六期)国债、2019年河北省政府专项债券(二期)、2019年天津市政府一般债券(三期)、2019年天津市政府收费公路专项债券(一期)——2019年天津市政府专项债券(二期)、2019年天津市政府生态保护专项债券(二期)——2019年天津市政府专项债券(四期)、2019年云南省政府一般债券(四期)、2018年四川省政府一般债券(七期)、2018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一般债券(五期)、2018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一般债券(六期)、2018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专项债券(三期)、2016年黑龙江省政府专项债券(五期)、2016年黑龙江省政府专项债券(六期)、2016年黑龙江省政府一般债券(六期)、2016年黑龙江省政府一般债券(七期)、2016年黑龙江省政府一般债券(八期)、2015年山东省政府专项债券(一期)、2015年山东省政府专项债券(二期)、2015年山东省政府专项债券(三期)、2015年福建省政府专项债券(一期)、2015年福建省政府专项债券(二期)、2015年福建省政府一般债券(六期)、2015年福建省政府一般债券(七期)、2015年福建省政府一般债券(八期)、2015年云南省政府专项债券(二期)、2015年云南省政府专项债券(三期)、2015年云南省政府专项债券(四期)、2015年第一批公开发行黑龙江省政府专项债券(一期)将于2019年7月29日支付利息。为做好上述债券的利息支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0年记账式附息(二十三期)国债证券代码为“101023”,证券简称为“国债1023”,是2010年7月29日发行的30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96%,每年支付2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1.98元。
二、2015年记账式附息(十七期)国债证券代码为“101517”,证券简称为“国债1517”,是2015年7月27日发行的30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94%,每年支付2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1.97元。
三、2016年记账式附息(四期)国债证券代码为“101604”,证券简称为“国债1604”,是2016年1月28日发行的10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2.85%,每年支付2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1.425元。
四、2017年记账式附息(十六期)国债证券代码为“101716”,证券简称为“国债1716”,是2017年7月27日发行的3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46%,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3.46元。
五、2019年河北省政府专项债券(二期)证券代码为“105169”,证券简称为“河北1902”,是2019年1月28日发行的10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51%,每年支付2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1.755元。
六、2019年天津市政府一般债券(三期)证券代码为“105172”,证券简称为“天津1903”,是2019年1月28日发行的20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84%,每年支付2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1.92元。
七、2019年天津市政府收费公路专项债券(一期)——2019年天津市政府专项债券(二期)证券代码为“105174”,证券简称为“天津1905”,是2019年1月28日发行的15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81%,每年支付2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1.905元。
八、2019年天津市政府生态保护专项债券(二期)——2019年天津市政府专项债券(四期)证券代码为“105176”,证券简称为“天津1907”,是2019年1月28日发行的10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51%,每年支付2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1.755元。
九、2019年云南省政府一般债券(四期)证券代码为“105184”,证券简称为“云南1904”,是2019年1月29日发行的10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52%,每年支付2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1.76元。
十、2018年四川省政府一般债券(七期)证券代码为“106655”,证券简称为“四川1808”,是2018年7月27日发行的5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84%,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3.84元。
十一、2018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一般债券(五期)证券代码为“106656”,证券简称为“新疆1807”,是2018年7月27日发行的5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8%,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3.8元。
十二、2018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一般债券(六期)证券代码为“106657”,证券简称为“新疆1808”,是2018年7月27日发行的3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59%,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3.59元。
十三、2018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专项债券(三期)证券代码为“106658”,证券简称为“新疆1809”,是2018年7月27日发行的7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4%,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4元。
十四、2016年黑龙江省政府专项债券(五期)证券代码为“107192”,证券简称为“龙江16Z5”,是2016年7月27日发行的5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2.89%,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2.89元。
十五、2016年黑龙江省政府专项债券(六期)证券代码为“107193”,证券简称为“龙江16Z6”,是2016年7月27日发行的7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08%,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3.08元。
十六、2016年黑龙江省政府一般债券(六期)证券代码为“107195”,证券简称为“龙江1606”,是2016年7月27日发行的5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2.86%,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2.86元。
十七、2016年黑龙江省政府一般债券(七期)证券代码为“107196”,证券简称为“龙江1607”,是2016年7月27日发行的7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09%,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3.09元。
十八、2016年黑龙江省政府一般债券(八期)证券代码为“107197”,证券简称为“龙江1608”,是2016年7月27日发行的10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1%,每年支付2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1.55元。
十九、2015年山东省政府专项债券(一期)证券代码为“109345”,证券简称为“山东15Z1”,是2015年7月27日发行的5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16%,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3.16元。
二十、2015年山东省政府专项债券(二期)证券代码为“109346”,证券简称为“山东15Z2”,是2015年7月27日发行的7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46%,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3.46元。
二十一、2015年山东省政府专项债券(三期)证券代码为“109347”,证券简称为“山东15Z3”,是2015年7月27日发行的10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5%,每年支付2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1.75元。
二十二、2015年福建省政府专项债券(一期)证券代码为“109348”,证券简称为“福建15Z1”,是2015年7月27日发行的5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16%,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3.16元。
二十三、2015年福建省政府专项债券(二期)证券代码为“109349”,证券简称为“福建15Z2”,是2015年7月27日发行的10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5%,每年支付2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1.75元。
二十四、2015年福建省政府一般债券(六期)证券代码为“109351”,证券简称为“福建1506”,是2015年7月27日发行的5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16%,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3.16元。
二十五、2015年福建省政府一般债券(七期)证券代码为“109352”,证券简称为“福建1507”,是2015年7月27日发行的7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46%,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3.46元。
二十六、2015年福建省政府一般债券(八期)证券代码为“109353”,证券简称为“福建1508”,是2015年7月27日发行的10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5%,每年支付2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1.75元。
二十七、2015年云南省政府专项债券(二期)证券代码为“109355”,证券简称为“云南15Z2”,是2015年7月28日发行的5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16%,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3.16元。
二十八、2015年云南省政府专项债券(三期)证券代码为“109356”,证券简称为“云南15Z3”,是2015年7月28日发行的7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45%,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3.45元。
二十九、2015年云南省政府专项债券(四期)证券代码为“109357”,证券简称为“云南15Z4”,是2015年7月28日发行的10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49%,每年支付2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1.745元。
三十、2015年第一批公开发行黑龙江省政府专项债券(一期)证券代码为“109358”,证券简称为“龙江15Z1”,是2015年7月28日发行的5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16%,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3.16元。
三十一、从2019年7月19日至2019年7月26日停办上述附息式国债、地方政府债的转托管及调帐业务。
三十二、上述债券付息债权登记日为2019年7月26日,凡于当日收市后持有上述债券的投资者,享有获得本次利息款项的权利,2019年7月29日除息交易。
三十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在收到发行人划付的上述债券利息款项后,将其划入各证券商的清算备付金账户,并由证券商将付息资金及时划入各投资者的资金账户。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一九年七月十五日
债券,证券,省政府,2015,专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