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进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内容、范围和原则
摘要: 近年来,我国不断推进和完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保持了集体林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集体林权体制改革的含义以及范围是什么?主要内容有哪些?
近年来,我国不断推进和完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保持了集体林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集体林权体制改革的含义以及范围是什么?主要内容有哪些?
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范围有哪些?
简单来说,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指以“明晰产权、登记发证”为主要任务的主体改革,以及林权促进流转、林权抵押贷款的配套改革,目的是通过确定个体林农对林地的使用权、经营权和所有权,将集体所有的林地分配给个体林农,使林农获得林地管理自主权。
2008年以来,中国社会集体林权体制进行改革发展取得一个巨大经济成就,1亿多农民可以直接受益,实现了“山决定力、树决定根、人决定心”。但是,产权保护、生产经营自主权、规模经营以及管理服务体系仍然存在着很大的问题。
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原则
深化和完善林权集体管理体制进行改革的范围是农村发展集体主义经济社会组织专有的林属、林木和林地,重点是集体商品林和林地,县级人民对于政府规划属于中国集体适宜林地。集体林权体制改革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那么集体林权体制改革应该遵循哪些原则呢?
1 .坚持尊重历史、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的原则。此次改革是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林业“三定”,改革中的问题要通过相关法律法规或协商解决,以保证林区的社会稳定。
2.坚持社会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尊重人民群众的意愿。在改革过程中,一定要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以及监督权。
3.坚持中国因地制宜的原则。地方政府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选择自己的改革形式和方法,不采取一刀切的办法。
4.坚持质量和速度相统一,改革和稳定的关系。先易后难,一步一个脚印,先试点,再逐步推进。
5.坚持促进经济发展、保障企业收入的原则。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中,一定不要破坏林地的生产力,一定要保护使用者的合法权益。
三、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内容
1.明晰产权
做好集体林权认证工作,通过与国土、林业部门共享成果,推动建立林权林权调查机制。房地产登记机构统一办理林权房地产登记。
2.集体林地的“三权分立”
实行社会集体主义所有制,稳定发展农民承包权,放开林地经营权,建立一个健全“三权分立”的运行管理机制。
3.承包期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不能使用任何手段收回转让的林地。林地承包权的转让应当在集体主义经济社会组织管理内部控制进行,并经农民通过集体批准;林地经营权转让应当向农民发展集体学习书面备案;林地承包权不因经营权流转而改变。经营单位按照流转合同取得的林地经营权受法律保护,林地
4.实行天然林保护主义制度,对集体和个人认为所有的自然进行商品经济实行林停伐管护补贴政策,逐步发展建立一个有利于天然林保护和林区民生改善的政策管理体系。推进公益林资产管理,允许公益林以出让以外的其他方式进行流转,提高综合利用效率;在保持公益林相对稳定和不影响整体生态功能的前提下,允许调整和完善承包到户的公益林。
5.合同管理纠纷调解机制
加强承包合同的规范化、农林业等相关部门要把承包合同的纠纷调解纳入中国农村土地仲裁范围内。
但是,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应坚持合法、自愿和有偿的流转,林地的性质和用途不应改变。
集体林权制度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