煌盛管件888万贷款未归还 董事长等担保人房产或被拍卖
摘要: 挖贝网讯1月9日消息,近日新三板挂牌公司煌盛管件(831987)因888万元银行贷款到期未偿还,被温州银行登峰支行诉至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并要求董事长邵泰清、总经理邵赛欧、邵泰银及其他担保人承担连带清
讯 1月9日消息,近日新三板挂牌公司煌盛管件(831987)因888万元银行贷款到期未偿还,被温州银行登峰支行诉至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并要求董事长邵泰清、总经理邵赛欧、邵泰银及其他担保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据悉,邵泰清、邵赛欧系父女关系,分别持有煌盛管件52%、48%股权,为煌盛管件实际控制人。邵泰银与邵泰清系兄弟关系。
据了解,2015年10月30日,煌盛管件与温州银行登峰支行签订了借款展期合同,合同约定煌盛管件借款888万元,展期后贷款到期日为2016年10月30日。邵泰清、邵赛欧、邵泰银、黄华、叶建娣、任国良、冯丽娟、叶月娥、陈君海、俞兰等人为该笔借款提供全额或者部分金额担保。
贷款到期后煌盛管件未能按时归还本息,故温州银行登峰支行将煌盛管件及其担保人诉至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要求其还贷。
公告表示,温州银行登峰支行向法院请求判令煌盛管件归还888万本金及利息,判令邵泰清、邵赛欧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及多名担保人名下抵押财产在折价、拍卖、变卖后在最高债权余额范围内优先受偿。
2016年12月20日,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判令煌盛管件与判决生效10日内偿还温州银行登峰支行888万元本金及利息;邵泰清、邵赛欧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煌盛管件追偿;邵泰银以最高额280万元债务连带清偿;若煌盛管件未履行偿还债务责任,则温州银行登峰支行将有权对陈君海、俞兰、任国良、黄华、叶建娣等担保人名下房产依次以折价拍卖等方式优先受偿。
煌盛管件表示,公司已充分考虑了各种风险,在财务上已对本次诉讼涉及的财务问题进行了谨慎处理,本次诉讼将对公司的财务方面产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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