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核电回复深交所问询函:正在与债权人协商到期债务解决方案
摘要: 9月24日,资本邦台海核电(002366.SZ)发布了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公告显示,台海核电于2019年9月4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
9月24日,资本邦台海核电(002366.SZ)发布了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公告显示,台海核电于2019年9月4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具体内容如下:
问题一:烟台台海核电、德阳台海未按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诉讼金额、需给付金额、诉讼进展、计提预计负债的情况、借款总额及后期借款偿还计划、是否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回复:1、2018年4月4日公司一级全资子公司烟台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有限公司与平安国际租赁有限公司签订编号为2018PAZL0100932-ZR-01的保理合同,向烟台台海核电提供保理融资业务,金额为5600万元。后因烟台台海核电未按时偿还到期租金,平安租赁于2018年8月16日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烟台台海核电偿还剩余本息49,545,873.82元。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于2018年8月24日向烟台台海核电发出(2018)沪0115财保78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书中描述平安租赁于2018年8月22日向浦东法院申请诉前保全,请求冻结烟台玛努尔高温合金有限公司、烟台台海核电、烟台市台海集团有限公司、王雪欣的个人银行存款或查封、扣押相应价值财产,共计人民币49,545,873.82元。2018年11月9日烟台台海核电与平安租赁达成和解,后陆续偿还本息。2019年8月23日,因烟台台海核电未按照约定支付租赁款,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恢复执行。经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2019年8月29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将烟台台海核电、台海集团及王雪欣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截至目前烟台台海核电尚欠平安租赁22,512,891.45元,上述欠款全部处于逾期状态。
2、(1)2017年3月23日烟台台海核电控股子公司德阳台海核能装备有限公司与平安国际租赁(天津)有限公司签订编号为2017PAZL0417-ZL-01的售后回租合同,向德阳台海提供融资租赁融资业务,金额为67,045,382.81元。因德阳台海未按时偿还到期租金,平安租赁天津于2018年8月20日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德阳台海偿还剩余租金34,859,128.55元。
(2)2017年3月23日烟台台海核电控股子公司德阳台海与平安租赁天津签订编号为2017PAZL0413-ZL-01的售后回租合同,向德阳台海提供融资租赁融资业务,金额为12,500,121.53元。后因德阳台海未按时偿还到期租金,平安租赁天津于2018年8月20日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德阳台海偿还剩余租金5,442,496.66元。2018年11月9日德阳台海与平安租赁天津就上述案件达成和解,后陆续偿还本金。2019年3月25日德阳台海因资金紧张,未按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德阳台海、公司、烟台台海核电、台海集团及王雪欣被上海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2019年4月18日,在烟台台海核电代偿逾期租金后,上海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将失信信息从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删除。后因德阳台海未按和解协议支付租金,平安租赁天津于2019年5月31日、2019年6月3日单方面采取措施,减持台海集团持有公司股票合计1,490,900股。2019年8月23日,因烟台台海核电未按期偿还到期租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恢复执行(2019)沪
0115 执恢 1904
号案件,于2019年8月29日再次将德阳台海、公司、烟台台海核电、台海集团及王雪欣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截止目前,德阳台海尚欠平安租赁天津7,324,104.06元,其中2020年1月3日需还款4,369,974.10元,2020年3月30日需还款961,898.03元,2020年5月3日需还款1,992,231.93元。
3、2018年9月26日,德阳台海与浙商银行成都分行签订《借款合同》,约定借款人德阳台海向浙商银行成都分行申请借款4950万元,德阳万达重型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对上述借款提供担保,并签订《抵押合同》,公司、烟台台海核电、台海集团、陈勇、王雪欣与对上述借款提供信用保证,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因借款到期后德阳台海无力偿还,浙商银行成都分行提起诉讼,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2019)川成蜀证执字第337号执行证书于2019年3月13日发出(2019)川06执117号,执行裁定将德阳台海、德阳万达、公司、烟台台海核电、台海集团、王雪欣、陈勇列为被执行人。经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2019年8月29日,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将德阳台海、德阳万达、公司、烟台台海核电、台海集团、王雪欣、陈勇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截至目前德阳台海尚欠浙商银行成都分行本金4950万元。公司已督促德阳台海加快与浙商银行协商新的授信方案,待新授信批复后予以偿还本金利息。
问题二:结合烟台台海核电、德阳台海的经营情况、资金和债务情况,补充说明烟台台海核电、德阳台海未按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的具体原因,烟台台海核电、德阳台海是否具备持续经营能力。
回复:截至2019年6月30日,烟台台海核电资产总额669,043万元,负债总额386,693万元,
所有者权益282,350万元,资产负债率57.80%。货币资金11,102万元(受限资金10,983万元:其中保函、订单融资保证金10,392万元,银行冻结528万、其他保证金63万)。烟台台海核电2018年度营业收入124,046.25万元,净利润39,655.96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4,538.84
万元,
2019年上半年营业收入52,331.47万元,净利润13,003.28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8,230.64万元。
德阳台海资产总额73,416万元,负债总额24,924万元,所有者权益48,493万元,资产负债率33.95%。货币资金85.01万元。德阳台海2018年度营业收入16,426.05万元,净利润1,365.59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472.40万元,2019年上半年营业收入2,767.48万元,净利润142.05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03.71万元。
受国内核电新项目招标推迟及建设放缓的影响,公司新增订单不达预期、销售回款不及时、公司项目建设投入较大造成短期资金流动性紧张,短期偿债能力较弱,造成未按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烟台台海核电、德阳台海目前日常生产维持正常,资产负债率合理,具备持续经营能力。公司将通过加大应收款催收力度、拓展产品市场,找出适合的长线市场产品,继续挖掘市场潜力、统筹安排融资授信业务,拓宽融资渠道,增强融资能力等方式增强债务偿还能力,降低债务违约风险。
问题三:台海核电针对上述逾期借款拟采取的相关措施,控股股东拟采取的应对措施,以及借款人是否存在强制处置你公司控股股东股份的计划。
回复:公司正在与债权人协商到期债务解决方案,目前正在采取各种措施筹措资金,尽快清偿到期债务。具体措施如下:随着新订单的陆续签订,预收款的到位将缓解偿债压力。公司加大在手订单的应收款的催缴力度。公司统筹安排融资授信业务,拓宽融资渠道,增加融资金额。
问题四:台海核电、控股股东台海集团、董事长王雪欣前期曾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并在2019年4月18日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删除,对比分析你公司、控股股东台海集团、董事长王雪欣两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原因,以及避免再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措施。
回复:公司两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主要是因为公司未能做到合理、安全、高效的安排和调度资金,保持资金收支平衡,造成未按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台海集团、王雪欣在借款中都签署了担保合同,借款违约后,未及时履行担保责任,导致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公司已经加强资金预算管理,合理协调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工作,将财务部门与公司各职能部门的管理目标和职能紧密联系在一起,以先急后缓、统筹兼顾、量入为出的原则,合理安排投融资规模,保持现金收支平衡和偿债能力。随着销售回款和融资资金的陆续到位,可避免上述主体再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头图来源:123R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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