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盛证券:外资入场的机制 渠道及进程和展望
摘要:
1、2002年以来A股国际化进程取得了显着进展,近年来对外开放进一步提速。2002年11月正式推出的QFII制度,是国内股票市场国际化进程的起始标志,之后的十年间里各项制度文件相继落地,成为市场对外开放的政策基石;2012-2014年国内市场在投资主体和投资领域两方面继续放开,涉及QFII和RQFII的制度框架趋于完善。2014年起,A股市场对外开放进入全面提速阶段,沪港通、深港通机制相继建立,目前“沪伦通”也在积极筹备;2017年A股成功纳入MSCI新兴市场国家指数,近日再度闯关富时罗素指数;同时对QFII、RQFII实施新一轮外汇管理改革,基本放开了对除额度宏观审慎管理外的其他限制。
2、QFII/RQFII、陆港通是外资投资A股的最主要渠道。QFII/RQFII属于“中介代理”模式,针对境外机构投资者,进入A股市场需要证监会的资格审批以及外管局的额度审批,委托境内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作为中介机构在沪、深交易所进行投资。陆港通属于“一点接通”模式,以交易所为主体,通过上交所和联交所的互相申报,使得内地和香港客户可以通过本土券商向本地交易所申报交易单实现跨境买卖。由于两地交易所和结算公司直接互联,使得机构投资者和券商省去了QFII和RQFII业务中一系列的行政资格认定和审批,同时放开了对个人的投资限制。通过大陆与香港的两地配合,实现陆港互通有无。
3、相较而言,陆港通和QFII/RQFII各有优势,二者并行营运互为补充。
陆港通受众广、成本低、交易方便,QFII/RQFII需要进行繁琐的资格认证和额度审批,陆港通更灵活;陆港通投资标的多为大盘股,QFII/RQFII限制较少;陆港通额度能否获得有一定不确定性,QFII/RQFII额度批复或租用后有较强的确定性;在行使股东权利方面,QFII/RQFII更具有优势。由于二者在制度设计方面的差异,使得沪港通很难完全替代QFII/RQFII,而是成为互为补充两种投资渠道。陆港通正式开启之后,海外投资者可能主要通过陆港通渠道交易沪、深股通标的,而QFII/RQFII额度则主要用于陆股通以外的A股标的和债券等其他品种。外资流入渠道的不断拓宽,客观上促进了外资的流入。未来随着沪伦通的开放、QFII/RQFII额度的提升以及A股逐步纳入国际指数体系,外资还有数万亿量级的增长空间。
风险提示:海外环境超预期变化;宏观经济超预期波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