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保险问题频发 “越红线”经营因何而起
摘要: 为了发挥政策性农业保险对农业的支撑和保障作用,近年来全国各地政府对政策性农业保险给予大量补贴,根据险种不同保费补贴比例为10%至90%不等。
2015年,全国农业保险实现保费收入374.7亿元,参保农户约2.3亿户次,提供风险保障近2万亿元。记者近期在粤、湘、皖、赣、黑等省调研了解到,支农惠农的农业保险解除了大量农民的后顾之忧,但在局部地区却成为了一些违法犯罪分子的“提款机”,政策漏出效应令人忧虑。
冒保、虚保、替保问题频发
为了发挥政策性农业保险对农业的支撑和保障作用,近年来全国各地政府对政策性农业保险给予大量补贴,根据险种不同保费补贴比例为10%至90%不等。部分地方的巨额补贴成为个别不法基层干部、保险公司等觊觎的“肥肉”,他们通过虚保、冒保、替保等手段套取资金,腐败风险呈现出窝案化、隐蔽化的特点。
冒用他人名义参与“冒保”。某某联合财保公司营销部经理田某甲,在负责办理2014年河南省某县政策性农业保险过程中,授意本公司员工冒用村民名义进行虚假农业保险投保,套取中央、省、县三级农业保险补贴资金128736元,事后为了兑现村干部垫付的保费和承诺的好处费,又通过虚假理赔的手段骗取保险理赔款114293元。
虚构保险标的或故意夸大保险标的规模“虚保”。2013年至2015年,安徽省某县一个镇畜牧水产服务中心原主任吴某利用负责能繁母猪理赔勘查现场工作的职务之便,以其亲戚等24人的名义上报能繁母猪参保资料和保费,虚报能繁母猪数额、虚假报案。2013年该镇能繁母猪保险共报案97起、2014年共报案29起,骗取保险公司理赔金125000元。
基层政府、保险公司、农户三方合谋“替保”:个别基层政府为应付农业保险任务考核,出资垫付保险费,保险公司以保险事故理赔方式返还基层政府和农户承担的保险费,套取中央及省的农业保险补贴。
湖南省某县人民检察院近年查处的一起案件显示,该县早稻农业保险由中央及省、县、农户分别按照70%、5%、25%的比例承担保费。但在实际操作中,该县某镇财政垫付了应由县承担的5%,镇或部分村级财政垫付了农户应承担的25%的保费,保险公司随后以虚假理赔的方式返回所有保费的30%到农户,再由镇政府从农户收回其中5%交回镇财政,25%交回镇或村级财政。
“越红线”经营因何而起?
基层干部群众认为,政策性农业保险中腐败问题频出,与保险公司镇村业务管理弱化有密切关系,局部地方政绩考核和财政压力双重挤压加剧了“踩红线”的冲动,而作为投保人的农民却往往缺乏监督意识,也缺乏监督途径。
镇村干部、兼职协保员是目前农业保险落地的“最后一公里”。“我们公司直接从事农险工作的员工有1000人,占员工总数的70%,其中70%在县级机构工作。”安徽省国元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农业保险部副总经理沈光斌表示,该公司在每个乡镇配备1-2名兼职协保员,在每个行政村至少配备1名兼职协保员,全省协保员总数达到1.8万人。
记者了解到,多数政府将政策性保险的任务层层下转,最终的直接落实责任就落在了镇、村干部身上,他们要完成上面安排的农业保险覆盖率任务,也能从保险公司拿到一定的补贴。“风险管控面太广,协保员数量多,业务培训不足,往往难以完全杜绝他们开展工作时优亲厚友、虚报损失面积等现象。”广东一家保险公司农业保险业务负责人说。
农业大省往往财政紧张,既要支付大量资金补贴农业保险的保费,又要完成农业保险覆盖率的考核,双重压力下部分基层干部“踩红线”的冲动加剧。以水稻保险为例,有的地方要求水稻保险覆盖率要达到90%以上,完不成任务一票否决或扣减工资绩效。广东某地级市农业局一名副局长说,市内有300多万亩水稻,仅此一项财政就要负担600多万元的保费补贴,财政捉襟见肘。
“农业保险保费的部分比例需要农民负担,但是有的农民外出打工去了,有的则不愿意交。为了收这几块钱一亩的保费,我要骑着摩托车跑好几趟才能收得到,收的钱还不够烧的油钱,很多时候我宁愿自己垫钱给农民交保费,就为了完成考核任务,以免奖金被扣发。”广东省茂名市一名负责农业保险推广业务的乡镇干部说。
部分农民保险意识仍然淡薄,既缺乏主动监督的意识,也缺乏监督途径。记者在全国5省10县调研发现,仍旧有相当部分农民完全不了解农业保险,极少人了解农业保险的定损规则、赔付标准,公示承保及赔付信息仍旧大多数采用在村委会张贴布告的形式。
广东一家专门从事农业保险的保险公司负责人说:“有的保险公司水稻保险利润率很高,其主要原因之一就在于根本没有按照规定的标准去赔付,而大多数农民并不清楚这个标准,保险公司说赔多少就赔多少。”
广东省信宜市北界镇明堂村村民梁宜全说,有的行政村有数平方公里大小,1000多户,而公示承保、赔付信息仅仅只是在村委会门口进行张贴,公示时间和公示效果都无法保障,信息都不知道,监督更无从谈起。
农业保险治腐需出重拳、动真格
近年来,农业保险的品种数、覆盖率、保额都在持续增加,各级财政对农业保险的财政补贴数额也在相应增长。天气指数保险、价格指数保险等新型农业保险品种更是受到市场欢迎,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专家和基层干部认为,农业保险在推动农业供给侧改革,实现农业现代化方面将发挥巨大推动作用,必须重拳治腐、防腐,防止惠民政策惠不到农民。
各家经营农业保险的保险公司应当强化对镇村干部、基层保险业务员从事农险业务的监督。黑龙江保监局有关负责人说,各地要督促农业保险经办公司强化对庞大的基层协保员队伍管控和规范经营培训,修订农业保险承保理赔规程,推进农险业务规范化、标准化;保持监管高压态势,不定期深入开展农业保险专项检查,既要查处承保理赔数据不实、经营费用不真等违法问题,也要从严查处违背业务程序及标准的违规行为,严格规范农业保险市场秩序。
由更高层级政府承担农民及农业大县、财政穷县需缴纳的配套保费。安徽省农险办副主任姚云飞等建议,完善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进一步减轻粮食大县、贫困县的保费财政补贴负担。整合涉农财政资金运用,在农民自愿投保的基础上,不断加大财政投入,逐年提高政策性农业保险财政补贴比重,减少农民个人缴费比例,鼓励开展地方特色农产品和支柱农产品政策性保险创新试点,将具有一定品牌效应、覆盖面较广的险种纳入全省政策性农险产品目录。
还应当继续推进基层农险业务透明化、公开化。广东省农业厅有关负责人建议,要借助各地农村三资交易信息平台让农业保险的投保、赔付信息彻底公开,并能随时查询;不仅要推进农业保险相关信息在村委张贴公开,还要在电视、网络上公开;不仅要公开静态的稻田面积、森林面积等数据,还要公开动态的投保、定损、赔付等信息。
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广东分公司总经理魏安源建议,农业部门牵头整合本地所有农业保险投保人、承保人、承保面积(数量)、损失程度、赔付信息等,全部在市、县政府官网显著位置详细公布,并动态维护,充分创造易监督、能监督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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