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姿股份(002612.SZ)收到控股股东及子公司提前归还借款和解除担保的承诺
摘要: 互联网7月8日丨朗姿股份(002612)(002612.SZ)公布,公司于2019年6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北京朗姿韩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控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
互联网7月8日丨【朗姿股份(002612)、股吧】(002612)(002612.SZ)公布,公司于2019年6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北京朗姿韩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控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同意北京朗姿韩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按原协议约定归还公司借款和解除担保的议案》《关于调整2019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并将于2019年7月15日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就上述议案进行审议。
鉴于公司与芜湖德臻睿远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芜湖德臻”)、控股子公司北京朗姿韩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朗姿韩亚资管”)签订附生效条件的《朗姿股份有限公司与芜湖德臻睿远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北京朗姿韩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公司拟将朗姿韩亚资管42%的股权转让给芜湖德臻,此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朗姿韩亚资管的股权比例将由76%变为34%,对其不再控制。
截至目前,公司向朗姿韩亚资管提供的借款余额为人民币约4.13亿元,为朗姿韩亚资管向株式会社韩亚银行借款提供的担保金额为8500万元。
为充分保障上市公司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控股股东之一申东日先生及朗姿韩亚资管于2019年7月5日向公司出具了《关于到期清偿债务及解除担保之补充承诺函》,并作出如下补充承诺:
1、朗姿韩亚资管将于此次交易控股权转让并完成股权变更工商登记事项后的所属报告期末前偿还对公司的全部借款及利息;
2、朗姿韩亚承诺在此次交易控股权转让并完成股权变更工商登记事项后的所属报告期末前解除公司为朗姿韩亚资管对韩亚银行借款提供的全部担保;
3、如朗姿韩亚资管未能按照前述约定偿还借款及利息,解除上述担保的,申东日将为上述借款以及担保提供包括实物资产在内的实质性担保和反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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