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日恒力(600165.SH)董事会审议通过放弃恒力新材49%股权优先购买权
摘要: 互联网9月29日丨新日恒力(600165,股吧)(600165.SH)公布,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召开,审议通过关于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放弃控股子公司宁夏恒力生物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49%
互联网9月29日丨新日恒力(600165,股吧)(600165.SH)公布,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召开,审议通过关于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放弃控股子公司宁夏恒力生物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49%股权优先购买权的议案。
公司、宁夏顺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亿资产)与宁夏恒力生物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恒力新材)于2018年12月21日签署了《宁夏恒力生物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增资协议书》(以下简称:增资协议),《增资协议》约定:公司对恒力新材出资5.1亿元,已经认缴3亿元;顺亿资产对恒力新材出资4.9亿元,各方将出资用于月桂二酸项目的建设和运营等。
审议事项:(1)顺亿资产拟将其持有的恒力新材49%股权以及其在《增资协议》项下承担及享有的相关权利及义务全部转让给德运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运新材),且德运新材同意受让上述股权并承接《增资协议》项下原由顺亿资产承担及享有的相关权利及义务。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顺亿资产拟向德运新材转让的恒力新材股权所对应的实缴出资额为0元,德运新材同意受让恒力新材股权后按照其在《股权转让协议》中承诺的于2019年11月30日前完成恒力新材股权的实缴出资。德运新材承诺自《股权转让协议》签署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恒力新材支付人民币2500万元作为履行《股权转让协议》项下约定及承诺事项的履约保证金。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德运新材签署股权转让相关协议并具体办理相关事宜。公司将在与德运新材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后及时披露上述事项的进展公告。
(3)根据《公司法》、《恒力新材公司章程》及《增资协议》的相关规定、约定,就顺亿资产转让恒力新材49%股权事宜,公司放弃所享有的在同等条件下具有优先购买顺亿资产49%股权的权利。
公司为尽早完成年产5万吨月桂二酸项目建设、尽快实现恒力新材的正常运营,对恒力新材实施了增资。
德运新材承接顺亿资产持有的恒力新材49%股权事项,未改变公司已有的责任及义务,德运新材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对恒力新材的持股比例不变,合并报表范围不发生变化,德运新材对恒力新材的投资不改变公司及恒力新材的相关会计处理。该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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