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露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摘要: 露笑科技(002617)股份有限公司、鲁永、吴少英、李陈涛、尤世喜:我局在日常监管中发现,2019年2月26日,你公司披露2018年度业绩快报显示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金额为-59,445.24万
【露笑科技(002617)、股吧】(002617)股份有限公司、鲁永、吴少英、李陈涛、尤世喜:
我局在日常监管中发现,2019年2月26日,你公司披露2018年度业绩快报显示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金额为-59,445.24万元;2019年4月30日,你公司披露2018年度报告显示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金额为-97,321.96万元,较业绩快报中披露的金额差异较大。你公司未对2018年业绩快报进行及时修正,存在业绩快报信息披露不准确、修正不及时的情况。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三条的规定。时任董事长鲁永、代总经理兼副总经理吴少英、董事会秘书李陈涛、财务总监尤世喜对上述违规事项应承担主要责任。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八、第五十九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鲁永、吴少英、李陈涛、尤世喜予以警示。你公司及相关人员应充分吸取教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提高规范运作意识,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履行勤勉尽责义务,促使公司规范运作,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你公司应当于2019年6月30日前向我局提交书面报告。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行政监管措施不停止执行。
浙江证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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