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违约 ST银亿遭招商证券提起诉讼涉诉债券本金4340.75万元
摘要: 3月25日,银亿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披露公司关于涉及诉讼事项及诉讼进展情况。信息显示,公告中提及,于2019年7月31日,银亿股份披露了《关于涉及诉讼事项的公告》,即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公司的
3月25日,银亿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披露公司关于涉及诉讼事项及诉讼进展情况。
信息显示,公告中提及,于2019年7月31日,银亿股份披露了《关于涉及诉讼事项的公告》,即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公司的公司债券交易纠纷案件,涉诉债券本金为2000万元。
于2020年3月24日,银亿股份收到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上述案件的《民事判决书》,此案件判决结果为被告银亿股份支付原告信达澳银以债券本息20,778,115元(包括债券本金20,000,000元、截至2019年1月8日的利息778,115元)为基数自2019年1月9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按日万分之一计算的违约金,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
而案件受理费150,375元,由原告信达澳银负担1215元,被告银亿股份负担149,160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银亿股份负担。
此外,公告还提及了,于2020年3月24日,银亿股份收到宁波中院《民事起诉书》,即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公司及子公司的公司债券交易纠纷案件,涉诉债券本金为4340.75万元,涉违约的债券包括“15银亿01”、“16银亿04”、“16银亿05”及“16银亿07”。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案件所涉公司债券公司已按照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计提应付利息,本次判决应付利息等费用与账面已计提数差异不大,银亿股份方面表示,该两起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无重大影响。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需到实际清偿日才能确定,会对公司后期利润产生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银亿股份作为原告的未决小额诉讼案件共计14笔,涉及金额3758.4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0.26%),银亿股份作为被告的未决小额诉讼案件共计9笔,涉及金额1355.6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0.09%)。前述案件主要系房地产业务相关的买卖合同、租赁合同常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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