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炬高新信息披露违规 被出具警示函
摘要: 5月9日,广东证监局披露对中炬高新(600872)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陈琳、陈超强、张卫华、彭海泓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5月9日,广东证监局披露对中炬高新(600872)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陈琳、陈超强、张卫华、彭海泓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经查,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炬高新)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2018年12月5日,中炬高新控股子公司广东美味鲜调味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味鲜)与关联方曲水朗天慧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天慧德)签订《股权转让意向书》,拟以3.4亿元人民币收购朗天慧德持有的美味鲜控股子公司广东厨邦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厨邦食品)20%股权。2018年12月17日,美味鲜与朗天慧德正式签署有关收购厨邦食品20%股权的《股权转让协议》,但中炬高新未及时披露相关关联交易事项,直到2019年3月才予以披露。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第四十八条的有关规定。
中炬高新董事长陈琳、时任总经理陈超强、副总经理张卫华、时任董事会秘书彭海泓未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的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公司上述信息披露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等相关规定,广东证监局决定对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陈琳、陈超强、张卫华、彭海泓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文/新浪财经 郝显)
:王勇
中炬高新,以下简称,慧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