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幕信息人管理不规范、内部治理不完善 美盈森被深圳证监局责令改正
摘要: 财经网资本市场讯2月10日,美盈森(002303)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盈森”,002303.SZ)对外披露关于《关于收到深圳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决定》的公告,
财经网资本市场讯 2月10日,美盈森(002303)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盈森”,002303.SZ)对外披露关于《关于收到深圳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决定》的公告,其因公司治理不完善、财务会计核算、信披不完整等多个问题被深圳证监局采取了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根据处罚信息显示,美盈森在公司治理上存在多个方面的不完善现象。
公司治理问题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第一是三会运作不规范,美盈森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按规定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也未出具书面请假说明,不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关于股东授权委托事项,公司未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第六十一条的相关规定执行,股东大会会议管理不规范。
第二是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不规范,美盈森修订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未明确向相关知情人通报保密义务的必要方式。部分事项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不完整;业绩预告、业绩快报披露未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2016年和2020年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过程中,未制作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上述情形不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第六条、第十条和第十一条的相关规定。
第三是《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未包含责任追究条款,美盈森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未包含责任追究相关条款,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第三条的规定。
另外美盈森在多个方面存在财务会计核算不规范的情况。
第一是存货管理及核算不规范,美盈森母公司及3家子公司人工制表核算存货成本,在半年度末及年末制作存货余额明细表时,才能掌握存货具体数量及金额情况,对存货管控不严;部分子公司产品出库成本结转金额不准确;部分子公司因人工操作原因导致成本核算错误。
第二是部分金融资产核算不规范2015年及2016年,美盈森在收购汇天云网集团有限公司股权的相关事项中,未充分考虑业绩承诺方的信用风险及偿付能力。
第三是未严格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相关规定。美盈森未综合考虑对应收票据的业务管理模式和合同现金流特征,将相关的应收票据重分类为应收款项融资,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 年)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的相关规定。在确认相关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时,未审慎评估和分析其公允价值,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第三十四条和三十五条的相关规定。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美盈森的信息披露也存在不完整的情形。
美盈森2019年年度报告和2020年半年度报告未披露子公司东莞市美盈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资金被冻结情况,不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第十九条的相关规定。此外,美盈森部分员工借款余额较大、挂账时间较长,部分投资项目审议程序不规范,不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第三十六条的相关规定。
对于上述情形,深圳证监局认为美盈森在公司治理、财务会计核算、信息披露、内部控制方面存在的不规范情况,直接影响到公司相关信息披露数据的准确性,不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的相关规定,决定对其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要求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改正,并于30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根据信息显示,美盈森主要从事轻重型环保包装、电子标签及RFID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为客户提供包装设计、第三方采购与包装产品物流配送等解决方案,于2009年登陆深交所上市。
此前美盈森子公司还因偷税行为被监管层点名,2012年至2015年间,美盈森子公司深圳金之彩共计偷税678.26万元,合计被处罚款364.5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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