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 互联网 作者:佚名

    摘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5月18日(星期一)上午10: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5月18日当天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18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18日9∶15至2020年5月18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现场会议地点:杭州市平海路8号公司508会议室。

      6、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22人,代表股份268,650,87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703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5人,代表股份249,920,40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283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18,730,46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195%。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轶磊先生主持,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1、关于《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66,953,0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680%;反对1,697,8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32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9,37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1.9446%;反对1,697,8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0554%;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2、关于《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66,953,0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680%;反对1,697,8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32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9,37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1.9446%;反对1,697,8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0554%;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3、关于《2019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通过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66,953,0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680%;反对1,697,8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32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9,37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1.9446%;反对1,697,8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0554%;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4、关于《2019年年度报告》和《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9年年度报告〉和〈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66,953,0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680%;反对1,697,8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32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9,37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1.9446%;反对1,697,8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0554%;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5、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9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3,237,854.46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05,504,579.31元,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20,550,457.93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413,917,470.77元,减去2018年度利润分配61,931,534元后,截至2019年12月31日,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564,673,333.30元。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兼顾公司长远发展和股东利益,公司将以2019年12月31日总股本774,144,17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0.8元(含税),共计将派发现金红利61,931,534元(含税)。

      本年度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实施送红股。

      若分红派息方案实施时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本利润分配预案遵循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文件的精神,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具有合法合规性。

      表决结果:同意266,953,0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680%;反对1,697,8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32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9,37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1.9446%;反对1,697,8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0554%;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6、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66,953,0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680%;反对1,697,8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32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9,37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1.9446%;反对1,697,8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0554%;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7、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费用为11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266,953,0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680%;反对1,697,8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32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9,37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1.9446%;反对1,697,8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0554%;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8、关于授权董事会批准新增土地投资及项目公司投资额度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授权董事会批准新增土地投资及项目公司投资额度的议案》。根据2020年度生产经营计划的总体安排,以控制风险、保证经营安全为原则,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范围内,同意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批准新增土地投资及项目公司的投资额度进行以下授权:

      1、授权董事会自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至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止,批准公司(含控股子公司)购买经营性土地(含通过股权收购购买经营性土地)的金额合计不超过60亿元人民币。

      2、授权董事会自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至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止,批准公司对房地产项目公司(专指开发公司已购买的或将购买的经营性土地的房地产项目公司)的投资不超过60亿元人民币。

      表决结果:同意266,953,0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680%;反对1,697,8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32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9,37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1.9446%;反对1,697,8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0554%;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9、关于为客户提供按揭贷款阶段性保证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为客户提供按揭贷款阶段性保证的议案》。同意公司自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至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止,继续为公司(含各子分公司)客户购房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保证。

      表决结果:同意266,953,0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680%;反对1,697,8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32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9,37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1.9446%;反对1,697,8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0554%;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10、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其下属控股子公司,下同)提供新增担保的事项,具体如下:

      1、自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止,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28.5亿元,其中对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6亿元,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22.5亿元;在前述额度内,公司实施对控股子公司的新增担保时应及时披露担保进展公告。

      2、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前述新增担保时,控股子公司的其他股东应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或者反担保。

      3、自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止的任一时点内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新增担保余额不得超过前述担保额度。

      表决结果:同意266,953,0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680%;反对1,697,8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32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9,37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1.9446%;反对1,697,8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0554%;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11、关于财务资助事项的议案

      本次会议经分项表决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财务资助事项的议案》,同意实施以下财务资助事项:

      11-1为浙江信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为浙江信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以自有及自筹资金为浙江信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宇房产”)提供不超过15,000万元财务资助,用于项目公司后续经营。 信宇房产的其他股东按股权比例向其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

      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涉及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经关联股东杭州平海投资有限公司、王鹤鸣、杭州澜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王轶磊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同意22,634,3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0221%;反对1,697,8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779%;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9,37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1.9446%;反对1,697,8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0554%;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11-2为杭州全景医学影像诊断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为杭州全景医学影像诊断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以自有及自筹资金为杭州全景医学影像诊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全景”)提供不超过2,000万元财务资助(即任一时点的财务资助余额不超过2,000万元,可滚动使用),用于后续经营,杭州全景的其他股东按股权比例向其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

      本次财务资助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表决结果:同意266,953,0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680%;反对1,697,8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32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9,37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1.9446%;反对1,697,8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0554%;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11-3为杭州天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为杭州天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以自有及自筹资金为杭州天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城房产”)提供不超过5,000万元财务资助(即任一时点的财务资助余额不超过5,000万元,可滚动使用),用于项目公司后续经营,天城房产的其他股东按股权比例向其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

      本次财务资助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表决结果:同意266,953,0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680%;反对1,697,8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32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9,37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1.9446%;反对1,697,8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0554%;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11-4为上海芈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为上海芈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以自有及自筹资金为上海芈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芈杰”)继续提供不超过30,000万元财务资助,用于项目公司后续经营,上海芈杰的其他股东按股权比例向其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

      本次财务资助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表决结果:同意266,953,0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680%;反对1,697,8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32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9,37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9446%;反对1,697,8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554%;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1-5为浙江广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为浙江广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以自有及自筹资金为浙江广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园房产”)提供20,000万元财务资助(即任一时点的财务资助余额不超过20,000万元,可滚动使用),用于项目公司后续经营,广园房产的其他股东按股权比例向其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

      本次财务资助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表决结果:同意266,953,0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680%;反对1,697,8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32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9,37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1.9446%;反对1,697,8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0554%;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11-6为杭州夏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为杭州夏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以自有及自筹资金为杭州夏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夏宇”)提供30,000万元财务资助(即任一时点的财务资助余额不超过30,000万元,可滚动使用),用于项目公司后续经营,杭州夏宇的其他股东按股权比例向其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

      本次财务资助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表决结果:同意266,953,0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680%;反对1,697,8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32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9,37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1.9446%;反对1,697,8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0554%;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11-7为杭州广宇安诺实业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为杭州广宇安诺实业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同意公司对杭州广宇安诺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宇安诺”)提供不超过3,000万元的财务资助(即任一时点的财务资助余额不超过3,000万元,可滚动使用),广宇安诺的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提供相应的财务资助;公司对广宇安诺提供财务资助的利率不低于年化8%;

      本次财务资助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经关联股东杭州平海投资有限公司、王鹤鸣、杭州澜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王轶磊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同意22,634,3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0221%;反对1,697,8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779%;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9,37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1.9446%;反对1,697,8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0554%;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11-8为控股项目公司的少数股东提供财务资助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为控股项目公司的少数股东提供财务资助”,具体情况如下:

      对于公司与其他企业合作开发的公司控股项目,当项目公司开始房产品销售,资金回笼,出现资金盈余的情况下,为盘活存量资金,加快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效降低资金管理风险,按照行业惯例,股东各方留足项目子公司后续项目开发所需资金后,可按股东出资比例使用闲置盈余资金,构成控股项目公司向少数股东提供财务资助,情况如下:

      ■

      上述提供财务资助的行为,包括存在以下情形:

      (1)被资助对象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

      (2)单次财务资助金额或者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表决结果:同意266,953,0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680%;反对1,697,8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32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9,37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1.9446%;反对1,697,8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0554%;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12、关于股东会授权跟投事项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股东会授权跟投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推行跟投计划,主要内容如下:实施范围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投资项目;跟投对象为公司正式员工(公司实际控制人除外),具体跟投人员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确定;跟投资金来源为跟投人员的自筹资金;跟投主体为包括但不限于有限合伙企业等组织形式投入。

      为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董事会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审议跟投计划的相关事项,董事会在下列授权事项范围内审议后不再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授权事项如下:

      1、授权期限:自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至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止。

      2、在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投资项目中新增跟投主体的总金额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

      3、单个项目跟投比例合计不超过相关项目公司总股本的5%。

      4、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实施跟投计划时,包括存在以下关联交易情形:

      (1)跟投人员中包括公司的董事(公司实际控制人除外)、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跟投主体将以包括但不限于有限合伙企业等组织形式投入,存在公司控股子公司做GP服务跟投计划的情况;

      5、具体跟投方案将根据投资项目实际情况予以制定。授权董事会审议事项包括但不限于:跟投项目、跟投对象、金额、时间期限、跟投实施方式、步骤等的选择和决定;法律文件制作及签署相关协议、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等相关的全部事宜。

      以上经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的跟投事项,须经出席董事会的有表决权董事三分之二以上的审议同意,同时经全体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同意。

      经关联股东杭州平海投资有限公司、王鹤鸣、杭州澜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胡巍华、王轶磊、江利雄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同意19,37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9446%;反对1,697,8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554%;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9,37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1.9446%;反对1,697,8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0554%;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13、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理财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理财的议案》,同意在保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最高额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活动;投资范围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的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产品,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及其他正规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国债逆回购等;授权期限为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至公司2020年年股东大会决议之日止,在授权期限内上述额度可以滚动使用。

      本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表决结果:同意266,953,0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680%;反对1,697,8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32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9,37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1.9446%;反对1,697,8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0554%;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劳正中律师和许洲波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19日

      证券代码:002133             证券简称:广宇集团           公告编号:(2020)050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5月15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5月18日下午1时在杭州市平海路8号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王轶磊先生主持,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到9人。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现场书面表决和书面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并表决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修订〈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公司章程》部分内容作如下修改:

      ■

      ■

      本议案尚须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全文请见2020年5月19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下同)。

      二、《关于修订〈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同意对现有《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进行如下修订:

      ■

      本议案尚须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全文请见2020年5月19日巨潮资讯网。

      三、《关于修订〈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同意对现有《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如下修订:

      ■

      本议案尚须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全文请见2020年5月19日巨潮资讯网。

      四、《关于修订〈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与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与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同意对现有《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与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进行如下修订:

      ■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与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全文请见2020年5月19日巨潮资讯网。

      五、《关于修订〈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同意公司对现有《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进行如下修订:

      ■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全文请见2020年5月19日巨潮资讯网。

      六、《关于修订〈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同意对现有《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进行如下修订:

      ■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全文请见2020年5月19日巨潮资讯网。

      七、《关于修订〈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的议案》,同意对现有《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进行如下修订:

      ■

      本议案尚须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全文请见2020年5月19日巨潮资讯网。

      八、《关于修订〈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同意对现有《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进行如下修订:

      ■

      本议案尚须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全文请见2020年5月19日巨潮资讯网。

      九、《关于修订〈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工作细则〉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工作细则〉的议案》,同意对现有《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工作细则》进行如下修订:

      ■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工作细则》全文请见2020年5月19日巨潮资讯网。

      十、《关于修订〈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的议案》,同意对现有《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进行如下修订:

      ■

      本议案尚须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全文请见2020年5月19日巨潮资讯网。

      十一、《关于修订〈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同意对现有《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进行如下修订:


    关键词:

    广宇集团,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核:yj168 编辑:yj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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