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通电子: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摘要: 证通电子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司定于 2020 年 6 月 29 日召开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6 月 29 日(星期一)14:00-16:00;
网络投票时间:2020 年 6 月 29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 年6 月 29 日 9:15-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 年 6 月 29 日 9:15 至 2020 年 6 月 29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0 年 6 月 22 日(星期一)。
7、会议出席对象
(1)2020 年 6 月 22 日(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所有股东。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委托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或者在网络投票时间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光明区同观路 3 号证通电子产业园二期 14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 1、审议《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及相关担保事项的议案》;
以上提案已经 2020 年 6 月 12 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上述提案具体内容详见 2020 年 6 月 13 日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 年修订)》的要求,公司将在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各参会股东投票表决后,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 累 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及相关担保事项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以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5、登记时间:2020 年 6 月 23 日 9:00-12:00,13:30-16:00;
6、登记地点:深圳光明区同观路 3 号证通电子产业园二期 14 楼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7、联系方式:
联系人:傅德亮、王芳
联系电话:0755-26490118
联系传真:0755-26490099
邮编:518132
8、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1,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〇年六月十三日
证通电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