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旭光电年报姗姗来迟,债券违约涉及诉讼金额51亿元
摘要: 东旭光电年报姗姗来迟,债券违约涉及诉讼金额51亿元
众所周知,东旭光电去年11月出现了暴雷,之后,股价便一路下跌,据笔者统计,自东旭光电2019年11月18日暴雷以来,以当天的收盘价4.80元计算,截止6月24日的收盘价2.72元,该股已经下跌了43.33%,如今,总市值只剩156亿元。
今年,众多上市公司在4月30日前纷纷发布了年报,只有这家深陷债务危机的企业却一直拖到6月底才姗姗来迟的发布年报。
经营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876%
6月24日,东旭光电(000413.SZ)发布2019年年报,公司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75.29亿元,同比下降37.87%。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5.23亿元,同比下降170.41%。
财报显示,该公司的各业务板块收入均有所下降,进而导致了公司整体营业收入的下滑。对于公司业绩下降的原因,东旭光电在年报中表示,受中美贸易摩擦的陡然升级及国家强力去杠杆举措所形成的叠加效应影响,公司融资能力受限,债务偿还能力下降。第四季度,受累于公司产业过度扩张及未能科学有效的管理资金等因素影响,公司中票违约,出现资金流动性困难,陷入债务困境。
公开资料显示,东旭光电是一家为以光电显示材料、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汽车制造及石墨烯产业化应用为主营业务的智能制造综合服务商。
作为中国光电显示材料生产领军企业,公司的盖板玻璃产品多应用于智能手机、车载显示,平板、IPAD、工控显示、航空航天、光热光伏发电等领域,并成为华为、小米、LGD、VIVO、京东方等知名品牌的上游原材料供应商之一。
公司研发方面,2019年东旭光电研发人数为1518人,同比减少12.51%。研发投入金额12.25亿元,同比增长105.59%,占营收比例7%。
值得注意的是,去年东旭光电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大幅下跌,据报告显示,东旭光电2019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0亿元,同比下降876%。东旭光电对此表示,2019年受公司票据违约影响,公司流动资金缩紧,相关业务活动受到影响,债权人、金融机构收紧贷款等多重因素导致现金流受大较大影响。
除此之外,笔者还注意到,东旭光电投资的10家公司中在2019年也普遍表现不好。其中,东旭(锦州)精密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东旭(锦州)智能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东旭(锦州)智能光电有限公司、东旭(锦州)精密光电技术有限公司、辽宁东旭三宝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苏州腾达光学科技有限公司、东旭(昆山)显示材料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均出现了亏损,其中更是有一家企业亏损达上亿元之多。
那一场让公司陷入债务危机的大雷
对该公司不了解或没关注的人,或许会比较好奇上面文中提到的票据违约是什么怎么回事?笔者在此略提一下,这一切都源于那一场让公司陷入债务危机的大雷。
时间回到2019年11月18日,当时东旭光电发行的中期票据“16东旭光电MTN001A”和“16东旭光电MTN001B"未按时兑付回售款和利息,构成实质违约。两只债券应付本息合计20.1亿元。
而截至2019年9月30日,东旭光电三季报显示账上尚有183.16亿元货币资金,在半年报中可以看到,这些资金中绝大部分是非受限资金,也就是说东旭光电手握着大把的现金,却没钱还债。深交所对此火速发出了一个问询函,然而,对于此,东旭光电却多次申请延期回复,直到如今也没看见。
据东旭光电发布的最新审计报告显示,自2019年11月18日公司因资金紧张出现债券违约,至2019年度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止资金诉讼金额合计为51.51亿元,上述诉讼尚处于等待开庭阶段或审理阶段。
当然,问题还不止于此,5月19日,东旭光电公告称,5月18日,2015年发行的“15东旭债”期满5年。该公司已与持有“15东旭债”债券余额96.16%的债券投资者签订展期协议,涉及债券本金9.19亿元,相应的利息6251.42万元。
因公司流动性困难尚未全部解决,剩余债券本金3671.60万元,相应的利息249.67万元,合计金额3921.27万元,未能展期,发生违约。
随后,联合评级将该期债券的债项评级从“CC”下调至“C”。
5月22日晚间,东旭光电公告称,公司全资子公司芜湖东旭光电装备技术有限公司拟将持有的芜湖东旭威宇医疗器械科技有限公司45.23%的股权转让给盛世达投资有限公司、新余纳鼎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转让作价为3.7亿元。
与此同时,公司拟收购控股股东东旭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东旭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位于北京大兴区汇营路15号院的资产作为公司研发中心的研发基地及专家公寓,交易作价为10.06亿元。这一买一卖之间,也就意味着东旭光电又得掏出6亿多元。
而对比前几天刚宣告“公司流动性困难尚未解决”连4000万元债都还不起,东旭光电此番操作引来了监管质疑。
5月26日,深交所下发关注函,要求东旭光电结合公司当前经营状况、流动性情况等,重点说明公司向关联方收购房产的必要性、资金来源以及对公司生产经营和偿债能力的影响,说明对上述房产资产未来的使用计划,包括但不限于建设计划、投入安排等,并分析说明对公司未来生产经营和财务数据的影响等。
深交所还要求公司进一步说明前述交易是否存在向控股股东不当输送利益的情形,以及是否存在公司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6月3日,东旭光电针对上述问题做出回复,“上述两项交易,公司均聘请了第三方中介机构,对交易标的资产进行了评估,交易对价均依据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的评估值确定,价格公允,不存在向控股股东输送利益的情形。”
近期,东旭光电动作频频,先是作价3.7亿剥离医疗器械子公司,然后又是以总价超26亿元购买东旭集团及东旭科技743项专利,东旭光电是要调整战略回归光电显示主业了么?我们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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