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托生物: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摘要: 山东赛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赛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赛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于2017年1月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公司聘请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担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至2020年12月31日止。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国金证券对公司尚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仍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公司于2021年7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2021年8月2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公司近日与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风证券”)签订了相关的保荐协议,聘请天风证券担任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由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完成原保荐机构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因此自公司与天风证券签署保荐协议之日起,天风证券将承接原国金证券对公司的有关持续督导职责。天风证券已委派保荐代表人李详先生和巫保平先生(简历见附件)负责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工作、股票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续的持续督导工作。其持续督导期为公司与天风证券保荐协议签订日起至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两个完整会计年度。公司对国金证券及其项目团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及持续督导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山东赛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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