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摘要: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570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2,620,000股新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3.46元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570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2,620,000股新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3.46元,募集资金总额304,465,2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5,273,205.66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99,191,994.34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5月27日全部到位,且已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天衡验字(2020)00042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于2020年6月8日会同保荐机构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北京西路支行、招商银行(50.770, 0.00, 0.00%)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新街口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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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募集资金使用及信息披露情况
公司在募集资金使用过程中,严格履行审批手续,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募集资金专款专用,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的违规情形。
四、本次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鉴于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新街口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025900142810601)存放的募集资金已按照规定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为便于账户管理,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上述账户注销后,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新街口支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4日
大千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