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昌化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摘要: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现将本次股东
大会的相关事宜再次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2月11日下午:13:00—16: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2
月11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
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2月1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股权登记日:2022年2月8日
6、现场会议地点:张家港市华昌东方广场四楼公司会议室(江苏省张家港市人民东路
11号)
7、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
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
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
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8、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
权委托书见附件),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邀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
案》;
2、审议《关于<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3、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4、审议《关于终止回购股份方案及豁免回购相关承诺的议案》。
特别说明:
(1)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
计票。
(2)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已经2022年1月1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三、提案编码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
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
2.00
《关于<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
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
3.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第一期员工持
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
4.00
《关于终止回购股份方案及豁免回购相关承诺的议
案》
√
四、出席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
2022年2月10日,上午8:00—11:00,下午13:00—16:30。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江苏省张家港市人民东路11号华昌东方广场四楼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
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
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2年2月10日下午
16时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并来电确认,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
统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2、联系人:卢龙、费云辉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2月8日
股东大会,董事会,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