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监会:延长香港地区再保信用风险因子适用期限
摘要: 银保监会网站22日消息,近日,中国银保监会修订了《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问题解答第1号:偿付能力监管等效框架协议过渡期内的香港地区再保险交易对手违约风险因子》,明确将过渡期内香港地区合格再保险机
银保监会网站22日消息,近日,中国银保监会修订了《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问题解答第1号:偿付能力监管等效框架协议过渡期内的香港地区再保险交易对手违约风险因子》,明确将过渡期内香港地区合格再保险机构分入内地直保公司业务时适用的再保险信用风险因子方案期限再延长一年,截止至2020年6月30日。
再保险,银保监会,偿付能力,监管,过渡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