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泰能源全力推动债务重整 管理层第三次增持彰显信心
摘要: 2018年7月永泰能源(600157)发生债务问题后,在国家相关监管部门的支持和指导下,成立了以国开行为主席行、中信银行为联席主席行的总行级债委会,全力化解债务问题。
2018年7月【永泰能源(600157)、股吧】(600157)发生债务问题后,在国家相关监管部门的支持和指导下,成立了以CDB为主席、中信银行为联合主席的总行级债委会,全面解决债务问题。在对公司进行全面调整后,债委会制定了公司债务重组的初步方案,并在与债权人沟通的基础上优化了重组方案。相关的初步计划得到了债委会总统的一致批准,也得到大多数债权人的同意。永泰能源债委会初步债务重组方案的主要内容是:通过实施司法重组,降低公司与债转股,的债务比例,合理调整债务保留债权利率水平,降低公司融资成本,结合出售公司非主营业务资产,将资产负债率和债务结构调整到合理水平,提高公司业绩,从根本上保护所有债权人和小股东的权益。2020年9月25日,法院裁定受理公司申请重组,公司正式启动重组程序,将彻底解决公司的债务问题,恢复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从已完成的上市公司重组案例来看,全部重组成功。因此,司法重组也是上市公司解决债务问题的有效可行的途径。
同时,自2018年7月起,为充分保证生产经营的正常稳定运行,公司实际控制人主动担任永泰能源,董事长,经营管理团队稳定,公司持股两次增加。2020年10月12日晚,永泰能源宣布,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子公司核心管理人员以及公司控股股东永泰集团及其关联企业的管理人员将第三次增持公司股份,以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
公告称,此次增资是基于对公司基本面和未来发展的判断和信心,这将进一步维护公司股价,稳定市场预期,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权益。三次增资背后反映的是,公司的董监高和核心管理人员,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和控股股东管理层,向投资者释放了对公司重组和未来发展潜力的信心。
据了解,此次增资计划将在公告之日起30个交易日内通过二级市场招标完成。预计总涨幅不低于1000万股,不超过1500万股。具体增加标准是: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总经理、执行副总经理增加公司股份不少于30万股;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子公司的专职人员增持公司股份不少于9万股;公司总部(含电煤事业部)及子公司副总工程师以上的其他核心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不少于5万股;公司总部管理部门负责人和各电厂、煤矿、售电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增加公司股份不少于2万股;本公司控股股东永泰集团及其关联企业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份不少于9万股。
本次增资计划相关人员购买本公司股份的锁定期为自上次购买之日起至2021年5月26日止;相关人员不得在持股期间和持股完成后的锁定期内出售原持有的公司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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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公司还表示,重组完成后,将继续扎根行业,立足主营业务,转型发展,通过加强管理、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等方式,积极参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行业整合和新产业发展。而不增加公司新的债务规模和债务比例,并回报广大投资者和债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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