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用事业:分析报告
摘要:
公用事业:分析报告 2015-07-10 类别:行业研究 机构:东吴证券 研究员:姜超尚 吾晟劼
[摘要]
一、行业监管体制及政策(一)行业监管体制保安服务行业的行政主管部门为公安部及各省市级公安机关,其主要负责产业政策的制定,并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研究制定行业发展规划,指导行业结构调整,实施行业管理,参与行业体制改革、技术进步和技术改造、质量管理等工作。
保安服务行业协会在公安机关的指导下,依法开展保安服务行业自律活动。苏州市保安服务行业协会成立于2013年3月,是由苏州市从事保安服务的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相关单位、个人自愿组成的全市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法人组织。协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苏州市公安局、登记管理机关苏州市民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协会宗旨为: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团结和组织会员开展调查研究,协助政府及主管部门推进保安服务业改革,探讨发展保安服务业的对策;为苏州市保安服务业提供指导与服务,加强行业自律,规范服务行为;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促进保安服务业健康发展,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苏州市保安服务行业协会接受业务指导单位苏州市公安局、登记管理机关苏州市民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二)主要行业政策①《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09]564号):2009年9月28日国务院通过了《保安服务管理条例》,条例指出,保安服务公司和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以下统称保安从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保安服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和保安员管理制度,加强对保安员的管理、教育和培训,提高保安员的职业道德水平、业务素质和责任意识。
②《公安机关实施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办法》(公安部令第112号):2009年12月29日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办法指出:公安部负责全国保安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地方各级公安机关应当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对保安服务活动依法进行监督管理;明确了保安从业单位许可与备案、保安员证申领与保安员招用等具体工作实施管理办法。
③《中国安防产业“十二五”发展规划》:2011年2月,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发布了《中国安防产业“十二五”发展规划》,提出了在“十二五”期间,我国安防产业要按照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要求,继续做大做强产业规模的同时,推动安防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升级,促进增长方式由外延向内涵方向的转变。
④《保安服务操作规程与质量控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发布,2006年6月1日实施,包括随身护卫服务、人群控制服务、技术防范服务、安全咨询服务、保安员、保安管理人员职责、保安服务合同的评审和签订、保安服务的准备、保安服务质量的检查与改进、不合格服务的纠正措施等内容。
⑤《江苏省机关单位内部安全保卫工作规定(试行)》(苏公厅[2013]608号),由江苏省公安厅发布,2013年10月23日,规定:县级以上(含县级)地方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审判、检察机关是安全保卫重点单位,应当设置与安全保卫任务相适应的安全保卫机构,配备专职安全保卫人员;其他机关单位应根据内部安全保卫工作需要,设置安全保卫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兼职安全保卫人员。机关单位安全保卫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情况应报相应的主管公安机关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