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扶持政策延续 鼓励投融资并购
摘要:
国务院办公厅于12月25日印发《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规定》和《进一步支持文化企业发展的规定》通知,旨在进一步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继续推进国有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促进文化企业发展,执行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本次政策的发布是对前次政策的内容补充和时间延续。通过对2014年和2018年的《通知》内容进行对比可以看出,此次政策的发布一方面将原有的时间从2018年底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预计在2023年会再次发布新的内容修订政策;另一方面,国务院办公厅针对近年来国家文化产业已经发生的行业变化以及已有的政策支持,对内容进行了一定程度上的翻新更正。
从政策延续角度来看,监管层始终强调版权保护、大众文化消费和国有企业战略投资。包括完善文化企业知识产权、文化品牌的投资、变现,鼓励开展文化产业的金融产品创新,进一步推广自身产权并购融资等;鼓励在商业演出和电影放映中安排低价场次或门票以及国有资产对文化企业的多元化投资等。
此次通知体现了监管层对文化产业发展的重视,同时希望国有传媒企业更大力度参与文化领域的并购投资布局。结合前段时间证监会对并购重组的松绑以及鼓励私募股权基金参与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我们认为部分目前自身经营业绩稳定,现金储备深厚,商誉较低的国有企业是潜在投资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