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银国际:个人破产制度体系建设任重道远
摘要:
国家发改委等十三个部门7月16日联合印发《加快完善市场主体退出制度改革方案》,提出分步推进建立自然人破产制度。
重新平衡债权债务人利益:个人破产的方式总体而言具有“双刃剑”的效果,它既保护债权人利益,也保护债务人利益,这是一种政策性的平衡。
促进第三方清收机构良性发展:在个人债务清偿和个人破产之间,第三方清收中介机构能够发挥很大的作用,且市场空间可观。未来的法律法规必将对有关中介清收机构的法律地位、准入标准、自律和监管等方面做出明确规定,进一步规范行业发展。
倒逼信用体系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改善营商环境措施中非常重要的一环,个人破产制度的建立将倒逼中国个人征信、资产公开等方面的制度建设,形成覆盖个人信用档案、信用评估、信用风险管理以及企业、社会组织信息的社会信用体系,推动信用制度的完善。同时信用体系的完善也可以帮助个人破产制度完善准入门槛的设立,形成正向互动促进作用。
个人破产制度体系建设任重道远:虽然建立个人破产制度是大势所趋,但与之相关的法律制度体系仍然相当不完善,即使可能在部分区域试点实行,其全面推出也将会经历漫长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