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益变动比例超过5%未及时披露,朗科科技股东邓国顺被出具警示函
摘要: 12月3日,获悉,
12月3日,获悉,深圳市【朗科科技(300042)、股吧】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邓国顺于2020年12月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以下简称“深圳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邓国顺釆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0〕201号,以下简称“警示函”)。
警示函内容显示朗科科技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邓国顺于2014年6月11日至2020年10月29日,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卖出朗科科技股票,拥有权益的股份占朗科科技已发行股份的比例由23.13%下降至17.78%,累计下降比例为5.35%。因权益变动比例超过5%幅度时,未及时履行报告、公告等义务,违反了《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定,深圳证监局决定对邓国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头图来源:123RF
转载声明:本文为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否则为侵权。
风险提示 : 呈现的所有信息仅作为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一切投资操作信息不能作为投资依据。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
邓国顺,朗科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