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证券:双积分利好轻量化
摘要: 上海证券:双积分利好轻量化 2017-06-22类别:策略机构:上海证券研究员:屠骏[摘要]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发布了《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新能源汽车积分
上海证券:双积分利好轻量化 2017-06-22 类别:策略 机构:上海证券 研究员:屠骏
[摘要]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发布了《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新能源汽车积分政策将从2018年开始实行。早在去年8月,发改委曾发布《新能源汽车碳配额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一个月后,9月22日工信部公布了《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这次,工信部再度更新征求意见稿。将于2018年开始实施。值得注意的是,最新的征求意见稿中,具体到积分的价格和交易机制仍未出。
从积分比例的要求来看,两版征求意见稿均指出,2018至2020年度,乘用车企业的销售车辆中新能源汽车积分比例要求分别为8%、10%、12%。
此前也有消息表明,德国政府代表德国汽车企业曾与中国政府协调,希望延后实施。现在看来,中国政府对新能源积分制的实施,态度非常坚决。因此,第二版征求意见稿出台时间早于市场预期。
据《意见稿》显示,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积分,为该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的达标值和实际值之间的差额,与该企业乘用车生产或者进口量的乘积;实际值低于达标值产生的积分为正积分,高于达标值产生的积分为负积分;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达标值是指,以该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目标值乘以该核算年度的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要求等。
在乘用车企业新能源汽车积分核算方面,乘用车企业新能源汽车积分,为该企业新能源汽车积分实际值与目标值之间的差额;实际值大于目标值的,产生新能源汽车正积分,实际值小于目标值的,产生新能源汽车负积分等。
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正积分可以结转或者在关联企业间转让;新能源汽车正积分可以自由交易,但不得结转;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负积分和新能源汽车负积分,应当在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核算情况报告发布的年度内抵偿归零。《意见稿》提出,2018年度至2020年度,乘用车企业的新能源汽车积分比例要求分别为8%、10%、12%。2020年度以后的新能源汽车积分比例要求,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另行制定、公布。
种种迹象来看,政府释放了明显信号,即进一步发展新能源汽车并降低油耗。因此,今年各大部委对相关政策调整越来越多,伴随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逐步退坡,以燃料消耗量积分和新能源汽车积分逐步接替购置补贴,将成为新能源企业发展的契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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