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产公司三巽控股拟港股IPO 宣传、预售等事宜多次违规
摘要: 三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三巽控股”)向港交所提交了IPO招股书。三巽控股为专注于开发及销售住宅物业的中国房地产开发商,就住宅物业制订标准化项目发展流程,一般涉及(i)市场研究及土地收购
三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三巽控股”)向港交所提交了IPO招股书。
三巽控股为专注于开发及销售住宅物业的中国房地产开发商,就住宅物业制订标准化项目发展流程,一般涉及(i)市场研究及土地收购;(ii)产品规划及设计;(iii)招标及采购;(iv)项目工程管理;(v)销售及营销;及(vi)项目交付及售后管理。
截至2016年、2017年及2018年12月31日止年度及截至2019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来自五大供货商的采购额分别占公司采购总额约61.4%、62.0%、54.3%及32.2%。截至2016年、2017年及2018年12月31日止年度及截至2019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来自单一最大供货商的采购额分别占公司采购总额约21.3%、22.6%、24.4%及9.0%。
截至2016年、2017年及2018年12月31日止年度及截至2019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来自五大客户的收入分别占公司总收入约1.5%、3.3%、1.4%及2.5%。截至2016年、2017年及2018年12月31日止年度及截至2019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来自单一最大客户的收入分别占公司同期收入约0.3%、1.0%、0.3%及0.7%。
报告期内公司收入分别为5.41亿元、2.63亿元、7.24亿元和5.62亿元,期内溢利分别为5599.4万元、-387.5万元、4499.2万元和6204.1万元。
(i)业务及前景倚重中国经济情况及中国物业市场(尤其是安徽省)的表现,并可能受所述经济情况及市场表现的不利影响;
(ii)未必可成功管理新城市及区域的增长及拓展;
(iii)可能无法按商业上可接受的价格在适合公司开发的有利位置收购土地储备,或根本无法收购土地储备;
(iv)未必能按商业上合理条款取得充足资金进行未来土地收购及物业发展,或根本无法取得所需资金;
及 (v)未必能按其预定时间表及预算完成项目,这可能对公司业务及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
在取得预售许可证前开始预售。凤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命令我们,停止预售若干物业及向客户全数退还垫款,因公司在取得预售许可证前开展预售活动。基于相同塬因,公司分别被亳州市房地产管理局及利辛县房地产管理局处以罚款人民币30,000元及人民币1,000元。我们已全数煺还预售所得垫款,并已向相关机关悉数支付罚款。公司并无就该等事件产生任何其他亏损。公司已自三个机关取得确认函,确认公司已完成整改措施,且相关事件并不构成重大违规事件。
违规宣传。公司因违规宣传被亳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凤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及利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处以罚款,总额为人民币439,006元。公司已分别向相关机关悉数支付罚款,并已自上述三个机关取得确认函,确认上述事件并不构成重大违规事件。我们并无就该事件产生任何其他亏损。
建筑工地环境违规。公司因未能于若干建筑工地采取防尘措施,被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处以罚款人民币30,000元。公司已采取整改措施及悉数支付罚款。凤阳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及滁州市环境保护局命令我们中止若干建筑工地的建设工程,因我们在取得相关环保批文前开展建设工程。公司已作出必要的整改及取得相关环保批文。公司已就上述三项事件自相关机关取得确认函,确认有关事件并不构成重大违规事件。
未能于交付物业前完成检查程序。公司因在完成所需检查程序前交付若干物业被利辛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处以罚款约人民币190,000元。公司已悉数支付罚款,并自利辛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取得确认函,确认该事件并不构成重大违规事件。
三巽控股称,如公司中国法律顾问所告知,除上述事件外,于往绩记录期间及直至最后实际可行日期,公司并未面临涉及违反与公司业务有关的任何中国法律或法规的任何重大罚款或行政或法律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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