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注册制迎来IPO“第一审” 充分体现三创四新行业定位
摘要: 7月13日,创业板登记系统迎来IPO“初审”。
7月13日,创业板登记系统迎来IPO“初审”。根据此前公布的信息,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定于2020年7月13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上市委员会审议会议,审议北京锋尚世纪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康泰医学系统(秦皇岛)股份有限公司、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家发行人首发申请以及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的申请。
据统计,截至目前,深交所共受理创业板IPO公司270家,其中包括灿星文化、弘成立业两家企业已获问询。上述270家企业合计计划募集资金1756.95亿元,而从上市标准来看,270家企业均选择“一般企业上市标准一”,即“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从行业分布来看,受理的企业主要集中在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业等行业,充分体现了创业板注册制下的“三创四新”行业定位,即企业符合“创新、创造、创意”的大趋势,或者是传统产业与“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深度融合。
创业板上市委员会的“一审”,无疑将引起业界的关注。申万宏源证券表示,创业板注册制度是资本市场从增量改革向股改的突破,是资本要素市场化的重点,具有很高的战略定位。业内人士指出,上市委员会审议时,会议成员对本次发行上市审批机构提出的审计报告内容和初步审计意见发表了意见,形成了对发行人是否召开会议的审议意见经合议确定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上市委员会关注拟发行公司的问题,这将成为业界关注的焦点。
7月10日,深交所发出创业板试点注册制下首批再融资审核问询函,共对19家在审企业提出问询。
在内容和形式上,第一批再融资审核问询函体现了深交所以信息披露为核心、投资者需求为导向、差异化监管为路径、服务型监管为目标的注册制审核理念。问题数量进一步简化,但审核质量和询价针对性不打折扣,使投资者能够独立进行价值判断,支持上市公司利用资本市场融资工具实现高质量发展。
同一天,深交所理事会创业板股票发行规范委员会召开2020年第二次工作会议,通报近期工作进展,分析判断发行承销业务可能面临的形势和对策,研究探讨在注册制下,共同推动创业板发行承销稳定启动的针对性措施。经过合议,董事会全体成员一致同意并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保障创业板规范发行的议案》。该举措从审慎的战略布局、优化报价形成机制、方便和简化业务操作等方面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措施,旨在充分发挥战略投资者的协同作用,引入中长期增量资金,推动新股合理定价,实现创业板登记制度下IPO发行和承销业务规范、透明、稳定、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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