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盈控股委任张民及姜天为执行董事
摘要: 汇盈控股(00821.HK)宣布,由2018年6月25日起,张民及姜天获委任为执行董事。于2018年6月25日委任张民及姜天之后,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人数将不足上市规则第3.10A条所规定董事会人数的三
汇盈控股(00821.HK)宣布,由2018年6月25日起,张民及姜天获委任为执行董事。于2018年6月25日委任张民及姜天之后,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人数将不足上市规则第3.10A条所规定董事会人数的三份之一。
公告称,公司正在物色合适人选,以在可行情况下尽快(且无论如何不会迟於上市规则第3.11条所订明之三个月期限)出任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以符合上市规则第3.10A条的规定,
上市规则,独立,3.10,汇盈控股,00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