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时代就东方精工公告中的失实披露作出说明
摘要: 宁德时代(300750)7月3日早间公告称,东方精工(002611)于28日披露了《关于近期媒体和投资者关注事项的说明公告》,其中涉及公司与普莱德的正常交易、商业合同、商业定价与返利事项等披露严重失实
【宁德时代(300750)、股吧】(300750)7月3日早间公告称,东方精工(002611)于28日披露了《关于近期媒体和投资者关注事项的说明公告》,其中涉及公司与普莱德的正常交易、商业合同、商业定价与返利事项等披露严重失实,关于公司与普莱德相关交易事项的描述不符合业务实际情况,误导投资者与社会公众,公司不予认可,对相关事实情况特作出说明。
其中,关于【东方精工(002611)、股吧】公告中称“1.2018年度普莱德所获取的返利金额和返利比例均异常”,其仅简单的从返利金额与返利比例角度来看交易公允性,选择性忽略交易价格形成机制是片面且不客观的,公司具体说明如下:1.公司产品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定价原则具有一贯性;2.公司与普莱德的销售定价公允。
其次,关于东方精工公告中称“2.年底突击签署第三份返利合同约2.77亿元,但无合同编号”、“普莱德与宁德时代签署的与2017年业务有关的返利合同,签署日期为2017年9月。”该描述忽视了正常的商务价格协商和调整机制,片面且不完全符合实际情况,具有一定的误导性,公司认为,公司与普莱德的合同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返利合同签订时间合理;公司与普莱德返利的会计处理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
综上,公司认为:东方精工公告的有关表述及定性不符合实际情况,片面且不客观,误导投资者与社会公众,严重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权益。公司不认可东方精工公告内容,已向有关监管部门提交相关资料,并将依法采取必要手段维护公司及广大股东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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