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茅台换届一独董已任5年半 当选半年后就要辞职
摘要: 6月10日,贵州茅台(600519)(600519)将在贵州省仁怀市茅台镇举行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换届选举系列议案,茅台集团董事长高卫东等3人被提名为贵州茅台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6月10日,贵州茅台(600519)(600519)将在贵州省仁怀市茅台镇举行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换届选举系列议案,茅台集团董事长高卫东等3人被提名为贵州茅台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游亚林、车兴禹被提名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这意味着,从2010年就开始的贵州茅台第二届董事会和监事会将终结。
日前,高姓股民爆料称,贵州茅台提名的独立董事之一李伯潭,已担任贵州茅台独立董事5年半,按照规定,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超过6年,这意味着李伯潭此次如当选独立董事,任职半年后就要辞职,以补选新的独立董事。
公告显示,李伯潭,男,1963年12月出生,经济学博士。曾任亨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中瑞酒店管理学院董事长。现任贵州茅台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李伯潭的贵州茅台独立董事任期是从2014年12月17日开始的,如今,已有5年半了。
李伯潭在《独立董事声明》中表示“包括该公司(贵州茅台)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本人在该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6年。本人承诺:如本人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自出现该等情形之日起30日内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记者获悉,李伯潭自2014年12月17日担任贵州茅台独立董事后,2015年到2019年每年的独立董事津贴均为7万元(含税)。
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该上市公司其他董事任期相同,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但是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独立董事在任期届满前可以提出辞职”。
这意味着李伯潭如当选贵州茅台独立董事,任职半年后,就要辞职,补选新的独立董事。
重庆瑞海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李伯潭《独立董事声明》符合要求,提名也符合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贵州茅台此次提名的第三届董事会四位独立董事,都存在届满前提前辞职的情况。
提名的李伯潭、陆金海、许定波、章靖忠,均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陆金海任期从2016年5月18日开始,许定波、章靖忠独立董事任期从2016年9月20日开始。
按照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6年的规定,陆金海、许定波、章靖忠的任期将在2022年达到6年,距离正常的换届时间(贵州茅台第三届董事会将在2023年6月9日任期届满),提前了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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