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张佳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摘要: 张佳:经查,你作为四川德恩精工(300780)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恩精工)财务总监,你的配偶曾熠于2020年8月28日至2020年9月7日期间,通过名下证券账户以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张佳:
经查,你作为四川【德恩精工(300780)、股吧】(300780)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恩精工)财务总监,你的配偶曾熠于2020年8月28日至2020年9月7日期间,通过名下证券账户以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买入德恩精工股票3,200股,累计卖出德恩精工股票3,200股,该行为构成短线交易,违反了《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为维护证券市场交易秩序,根据《证券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款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市场诚信档案。你应充分吸取教训,加强本人及直系亲属的证券法律法规学习,严格规范交易行为,杜绝此类违法行为再次发生。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四川证监局
2021年3月22日
德恩精工,证券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