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北营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被列为执行人 执行标的1.46万元
摘要: 来自企洞察的数据显示,9月7日,本溪北营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被本溪市平山区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案号为(2021)辽0502执1650号,执行标的为人民币1.46万元。
来自企洞察的数据显示,9月7日,本溪北营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被本溪市平山区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案号为(2021)辽0502执1650号,执行标的为人民币1.46万元。
该公司目前有217条被执行人信息,当前被执行标的共4.24亿元。
本溪北营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4月5日,注册资本为6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林永光,经营范围:铁矿露天开采;黑色金属冶炼、销售、冶炼过程中的副产品销售,冶炼设备检修、机械加工、棒材、线材生产与销售,钢材轧制、焦炭生产,五金交电、电器机械修理,电力生产,普通机械、建筑材料、冶金炉料、燃料、干渣、渣铁生产、加工、销售;球墨铸管及配套管件制造、销售、安装;废旧金属(含有色金属)加工、购销,废旧物资购销,废油回收及销售(危险品除外);氧气、氮气、氩气、液氧、液氮、液氩、高炉煤气、焦炉煤气、转炉煤气、粗苯、煤焦油、煤气、硫磺生产;民用爆炸品制造(以许可证核定的许可品种为准);(以下限分公司经营)餐饮、旅馆服务;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烟、酒、日用百货零售;供热服务、普通货物运输、汽车大修、劳务、铁路运输(限北营厂区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企洞察股权穿透数据显示,该公司由山西焦化(600740)股份有限公司持股,占比1%。
煤气,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