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双流和骏置业有限公司被列为执行人 执行标的58.42万元
摘要: 来自企洞察的数据显示,9月7日,成都双流和骏置业有限公司被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案号为(2021)川0116执4991号,执行标的为人民币58.42万元。
来自企洞察的数据显示,9月7日,成都双流和骏置业有限公司被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案号为(2021)川0116执4991号,执行标的为人民币58.42万元。
该公司目前有19条被执行人信息,当前被执行标的共8.40亿元。
成都双流和骏置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8月10日,注册资本为155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刘家骥,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自有房屋租赁;体育场馆经营管理(依法须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企洞察股权穿透数据显示,该公司由四川蓝光发展(600466)股份有限公司持股,占比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