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金地北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被列为执行人 执行标的1.62万元
摘要: 来自企洞察的数据显示,8月31日,深圳市金地北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被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案号为(2021)粤0309执8788号,执行标的为人民币1.62万元。
来自企洞察的数据显示,8月31日,深圳市金地北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被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案号为(2021)粤0309执8788号,执行标的为人民币1.62万元。
该公司目前有128条被执行人信息,当前被执行标的共1.94亿元。
深圳市金地北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10月13日,注册资本为2.00亿元,法定代表人为汪劲松,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在合法取得土地使用权范围内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及配套服务设施的建设与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
企洞察股权穿透数据显示,该公司由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占比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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