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舆情风险】申华控股(600653)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处罚
摘要: 2月22日,申华控股(600653)公司违反了上市公司现场检查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内部控制管理制度―房屋建筑物类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内部借款管理制度,印章管理办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
2月22日,【申华控股(600653)、股吧】(600653)公司违反了上市公司现场检查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内部控制管理制度―房屋建筑物类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内部借款管理制度,印章管理办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给予责令改正处罚。
据了解
一、内部控制方面
(一)违反规定发生大额对外借款2020年5月6日,公司将1.52亿元资金拆借给晨宝(辽宁)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晨宝汽车),违反了公司《内部借款管理制度》第一章第四条的规定。
(二)房产出售后未及时办理新证目前,公司房产证仍包含已于2004年出售的申华金融大厦第2层1,313.22平方米面积,未见换证,违反了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房屋建筑物类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第三章第九条的规定。(三)新旧公章同时使用2020年度,公司因更名而更换使用新公章,但公司存在新旧公章同时使用的情形,违反了公司《印章管理办法》第七条的规定。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财会【2008】7号)第六条的规定。
二、信息披露方面
(一)2020年度财务报告中预计负债列示有误公司为上海华晨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晨汽租)与陆金申华融资(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陆金申华)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止2020年12月16日,华晨汽租未付租金(含未付租金、留购价及逾期利息)合计4,700.65万元。公司持有陆金申华45%股权,仅按未付租金的55%确认了预计负债,由此导致预计负债虚减2,115万元,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财会【2006】3号)第五条的规定。
(二)2020年度财务报告附注相关项目披露不符合规定1、2020年末,公司在上海农商银行营业部2笔合计金额2,890.25万元的短期借款为逾期借款,该逾期借款欠利息129.33万元。财务报表附注中未披露上述借款逾期金额及原因,不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14】54号)第二十条第八项的规定。2、2020年末,公司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共4项合计金额2,630.93万元,财务报表附注未披露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不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14】54号)第二十条第五项的规定。
(三)未按要求披露与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之间的经营性资金往来公司未在2020年度《非经营性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中披露与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之间的经营性资金往来,不符合《关于发布的通知》(上证函【2020】1766号)附件2的规定。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40号)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处罚说明如下:根据《上市公司现场检查办法》(证监会公告【2010】12号)第二十一条第一款以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五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违反,信息披露,内部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