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高新区优化出台9项创新政策
摘要: 4月15日,苏州高新区优化出台科技领军人才、科技成果转化、高企培育、科技金融等9项科技创新政策,做优创新生态,进一步加大科技创引领产业发展。
4月15日,苏州高新区优化出台科技领军人才、科技成果转化、高企培育、科技金融等9项科技创新政策,做优创新生态,进一步加大科技创引领产业发展。
此次出台的《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和管理办法》,苏州高新区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区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分别给予200万元、150万元、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全区将对孵化器加强规范管理,每年对各级孵化器开展绩效评价,根据结果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绩效奖励,而对于连续2年绩效评价不合格的,将取消其区级资格,3年内不得再申报。
《进一步优化科技与金融结合创新实施办法》将科技保险补贴企业保费、科技投融资平台建设、科技型中小企业短期贷款信贷风险补偿、天使投资引导资金等4项现有科技金融政策进行整合、调整,涵盖天使投资、创投基金、产业引导基金、投融资服务等,企业可根据自身发展,全面了解科技金融相关政策,推动科技和金融资源的融合。此次调整还将区科技金融风险补偿资金池规模从2000万元增至1亿元,用于“苏科贷”“科贷通”和天使投资机构等科技金融的协议补偿,明确贴息按上年度实际支付贷款利息30%进行补贴,并将每家科技企业贷款贴息最高额度由30万元提升至50万元。
新出台的《促进企业研发机构建设实施办法》鼓励有条件的企业、高校院所建设国家级研发机构,对新建的国家级研发机构给予最高1000万元支持。对原先省市级新建研发机构分别给予20万元、5万元调整给予最高300万元、100万元的支持。《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实施办法》取消各人才类别申报条件对年龄的限制。“重点创新团队”项目经费从500万元调整到最高600万元,“创业领军人才”项目经费在100万元、200万元两个档次基础上再增加300万元的资助档次。加大安家补贴,重大创新团队由原每人100万元调整为领军人才200万元、团队成员100万元。
苏州高新区此次出台系列科技政策,是以政策为导向,想方设法扩大增量,用足放大存量,通过深化研究,端出实招,推动全区科技创新工作再获新丰收。
苏州高新区,9项创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