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中天:金融借贷被判偿还1.7亿 已计提利息326万
摘要: 4月23日,ST中天发布公告称公司所涉金融借贷合同纠纷一案已经由湖北省高院立案并公开审理。
4月23日,ST中天发布公告称公司所涉金融借贷合同纠纷一案已经由湖北省高院立案并公开审理,近日收到判决败诉。(ST中天维权入口)
此案为恒丰银行武汉分行与ST中天、青岛中天、邓天洲夫妇、黄博夫妇之间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其中是由青岛中天、邓天洲夫妇、黄博夫妇提供连带担保的。湖北省高院审理后判决ST中天向恒丰银行限公司武汉分行偿还借款本金1.7亿元以及利息、罚息和复利共计约326.5万元;同时判决青岛中天、黄博、邓天洲、陈方对前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ST中天表示,上述涉诉事项所形成的负债已经在报表范围内,且相应的利息和罚息已经正常计提,因此上述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没有产生影响。
ST中天,金融借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