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达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摘要: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达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福达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5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于2019年6月19日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2019年11月2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实施回购股份方案暨延长回购股份实施期限的议案》,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4.91元/股,回购期限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用途为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19年8月14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2019年8月15日披露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详见公司2019-041号公告。
(二)2020年5月13日,公司完成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2,174,84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8%,回购最高价格17.85元/股,回购最低价格12.23元/股,回购均价13.80元/股,使用资金总额30,017,351.30元(不含交易费用)。
(三)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19年5月21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回购股份事项,详见公司2019-022号公告。截至本公告披露前,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股份提议人在此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及理由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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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实施回购期间,上述主体的买卖行为系其自主行为,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行为,上述买卖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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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共计回购公司股份2,174,845股,根据回购方案拟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如未能在本公告披露后3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公司将按照披露的用途使用已回购的股份,并按规定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福达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5月16日
证券代码:603045 证券简称:福达合金 公告编号:2020-029
福达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股份解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福达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王达武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总数为36,248,706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6.34%。王达武先生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含本次)12,640,000股,占其持股数量比例34.87%。
2020年5月14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王达武先生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股权解质手续的通知,将质押于中国民生银行(5.760, -0.01, -0.17%)温州分行的本公司股份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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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达武先生本次解质的股份暂无后续质押计划,未来如有变动,公司将根据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福达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5月16日
福达合金,股份回购实施结果,变动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