烽火电子: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摘要: 1、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减少注册资本》; 公司原激励对象卫庭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公司2017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同时部 分激励对象因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考核期个人绩效考核 结果未达到完全解除限售条件。因此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回购注销上述 人员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5,662股。公司本 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 性不利影响。
证券代码:000561 证券简称:【烽火电子(000561)、股吧】 公告编号:2020-040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9月15日发出通知,
2020年9月2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
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经过充分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减少注册资本》;
公司原激励对象卫庭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公司2017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同时部
分激励对象因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考核期个人绩效考核
结果未达到完全解除限售条件。因此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回购注销上述
人员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5,662股。公司本
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
性不利影响。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李培峰先生、赵兰平先生作
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在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
2、通过了《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
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李培峰先生、赵兰平先生作
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在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
3、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1、3所涉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召开公司股东大会
的具体事宜,公司董事会将按有关程序另行通知。
《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限
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公告》、公司独立董事意见、监事会审核意见、《北京观韬(西安)律师
事务所关于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相关事宜的法律
意见书》、《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批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
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
案》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三日
烽火电子,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