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科迪(002770.SZ):商丘中院已为科迪集团指定重整管理人
摘要: 2 月 19日,ST科迪(002770.SZ)公布,公司于近日收到由科迪集团转发的商丘市中级人员法院(“商丘中院”)(2020)豫14破8号之三《决定书》
2 月 19日,ST科迪(002770.SZ)公布,公司于近日收到由科迪集团转发的商丘市中级人员法院(“商丘中院”)(2020)豫14破8号之三《决定书》,主要内容如下:
商丘中院决定指定河南华豫律师事务所(主要负责)和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人)河南分所为科迪集团重整管理人。管理人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关于破产管理人的规定行使职权,并接受法院监督。管理人在法院指导下开展相关工作。
目前,管理人已经依法有序开展相关工作,工作进展顺利。
科迪集团重整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可能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科迪集团如果成功实施重整,将有利于改善控股股东资产负债结构,有利于为科迪集团引入战略投资者,并加快解决控股股东对公司资金借用及公司违规担保等一系列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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