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证监局:对四川德文会计师事务所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
摘要: 券中社1月17日17日,四川证监局披露一则行政监管措施,在独立性专项检查中,发现四川德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存在四项问题:一是与相关公司签订的审计业务约定书存在或有收费条款,
券中社1月17日17日,四川证监局披露一则行政监管措施,在独立性专项检查中,发现四川德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存在四项问题:一是与相关公司签订的审计业务约定书存在或有收费条款,如约定部分审计费用需要委托方认可审计报告后才能支付;二是未完善或建立与公众利益实体审计业务有关的关键审计合伙人轮换机制,也未见对关键审计合伙人进行轮换的记录;三是未建立监控和整改程序相关机制,也未设计、运行、监督和维护与独立性相关的监控程序,主要负责人未对质量管理体系进行评价;四是未向所有需要按照相关职业道德要求保持独立性的人员获取其已遵守独立性要求的书面确认。此外,该所还存在事务所及执业人员买卖股票的管理不规范、合伙人考核管理不到位等情形。
根据相关规定,四川证监局对四川德文会计师事务所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此外,该所首席合伙人(或主任会计师)被要求接受监管谈话。
独立性,合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