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分类管理利好合规支付机构
摘要:
金融:分类管理利好合规支付机构 2015-12-29 类别:行业研究 机构:方正证券 研究员:段迎晟
[摘要]
事件:
12月28日,央行发布了发布《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于2016年7月1日起施行。
点评:
1.网络支付新规靴子落地与之前的《征求意见稿》相比,本次《管理办法》主要有两个变化:
一是优化了个人支付账户分类方式,《管理办法》新增设一类,从征求意见稿的综合类、消费类账户等两类扩充为Ⅰ类、Ⅱ类、Ⅲ类账户等三类,新增了面对面方式只进行一种验证方式账户的开立,简单地说Ⅰ类账户有个身份证或是手机号就可以开,而Ⅱ类、Ⅲ类账户需要分别提供至少3个、5个外部渠道。三类账户相应身份核实方式、余额付款功能和限额各有不同:
二是结合支付机构的企业资质、风险管控特别是客户备付金管理等因素,对支付机构实施动态分类管理。将支付机构分为A、B、C等三类,对于高等级的支付机构,在客户身份验证、账户转账功能、单日交易限额、快捷支付验证、个人卖家管理等方面制定了差别化措施。例如评定为“A”类且Ⅱ类、Ⅲ类支付账户实名比例超过95%的支付机构,可以将达到实名制管理要求的Ⅱ类、Ⅲ类支付账户的余额付款单日累计限额从5000元提高到10000元;评定为“B”类及以上,且Ⅱ类、Ⅲ类支付账户实名比例超过90%的支付机构,可以将达到实名制管理要求的Ⅱ类、Ⅲ类支付账户的余额付款单日累计限额从5000元提高到7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