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纳社保超20年应就地落户你支持吗?大城市集聚走向平衡怎么理解
摘要: 基本上每个人都会缴纳社保,今天大家都在讨论缴纳社保超20年应就地落户的问题,你认为这样合理吗?你支持吗?陆铭提出的大城市集聚走向平衡应该怎么理解呢?还有就是目前我国的户籍改革也是非常受人关注的,今天我们也一起来探讨下这个问题。
缴纳社保超20年应就地落户
?陆铭认为一个人无论在哪里工作和生活都应该纳税,所以他应该在城市里享受平等的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如今,聚集在城市的30%的人口是没有当地户籍的外来人口,但当地公共服务却严重短缺。下一步应该是有序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尤其是在大城市。在其中,第一步是让那些长期在城市生活和工作的人,比如那些能提供20年社会保障支付证明的人,定居下来。
“中国走城市化道路,在集聚中走向平衡。”陆铭认为,不同城市之间的“平衡”实际上是人均国内生产总值、人均收入或生活质量的平衡。因此,经济发展可以走上一条叫做“集聚平衡”的道路。其中集聚强调经济效益,均衡意味着实现人均意义上的均衡发展。
在谈到城乡和居民收入差距时,陆铭强调,在解决供需空间错配问题时,从总量上看,确实会出现“富城越富,穷城越穷”的情况。但是,城市不应该把人口外流视为绝对的负面情况,不应该通过阻止人口外流来解决贫富差距。相反,他们应该通过中央税收将发达地区的收入转移到中央政府,然后补贴给不发达地区,并将其投资到他们具有比较优势的产业,以及有助于提高生活质量的基本公共服务。
大城市集聚走向平衡怎么理解
如今,经济发展的空间集聚特征非常明显,经济和人口向少数地区转移,特别是大城市及其周边的大都市集中,这是世界范围内的普遍现象,也符合经济发展的规律。我一直强调,大城市应该放松,大城市应该被视为现代经济发展的引擎,不应该用任何制度来限制其发展,例如人口增长和建设用地的供应。
如果把均衡发展理解为均匀分布,与经济和人口集聚的趋势是矛盾的,那么均衡应该理解为人均意义上的均衡。经济意义上的人均平衡有三层含义:人均GDP、人均实际收入、生活质量。
不同城市之间的“平衡”实际上是人均GDP、人均收入或生活质量的平衡,因此经济发展可以走上一条叫做“在集聚中走向平衡”的道路。其中“集聚”强调经济效益,“平衡”意味着实现人均意义上的均衡发展。
总的来说,中国有一种“从聚集到平衡”的趋势。如果我们只看一些地方,如珠三角,广州和深圳,的经济和人口,珠三角,整个的比例在不断增加。与此同时,珠三角不同城市的人均GDP差距实际上正在缩小。
客观来说,很多人认为平衡应该是传统意义上的平均分配。一方面,大城市的户籍制度门槛仍然很高。根据市场经济规律,人口流入大城市,但当地的土地供应和住房建设跟不上。因此,一些核心城市周围出现了高房价。
另一方面,大家都认为房价高是因为人多造成的。其实人多只是导致房价高的因素之一。如果供应商能多建商品房、廉租房、公租房,房价就不会像今天这么高了。
因此,我认为我们今后应该做的是进一步明确清城乡和该地区发展中集聚与平衡的关系,然后通过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公共服务和增加住房供应等供给方面的措施来缓解人口集聚带来的一些负面影响,从而走上一条兼顾经济发展、社会和谐和宜居城市的更加良性的发展道路。
加速我国户籍改革
户籍制度改革随着社会发展不断调整,主要是加快改革步伐,释放经济活力,为人才或农民进城流动创造条件。随着户籍制度的改革和发展,大多数城市逐步取消了限制,实现了零定居门槛。这项改革将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而不断调整,这只是户籍改革的一个起点。
比如国家最近发布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明确提出要深化户籍制度改革。
1.推动特大型和特大城市积分结算政策的调整和完善;
2.探索并推动长三角, 珠三角等城市群首次实现户籍准入年累计互认。3.解放和放宽除部分特大城市以外的城市定居限制,尝试以常住户口登记户籍制度。
4.建立城市教育、就业创业、医疗卫生等基本公共服务与常住人口的联动机制,推动公共资源按常住人口规模配置。
《2020年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城乡融合发展重点任务》还提出,市区常住人口不足300万的城市,应完全取消落户限制;推动基本取消对常住人口超过300万的城市中关键人口定居的限制。
这些措施不仅可以促进人口的良性流动,而且有助于促进市场因素的灵活发展,提高经济水平。
总之,对于缴纳社保超20年应就地落户,每个人都有自己不同的看法,大家都要缴纳社保的,小编认为是最好怎么方便怎么来,而且很多人认为社保中最重要就是养老保险,现在这个老龄化严重的社会,每个人对于自己的养老问题或许都会非常关注吧,而且现在很多市场都以中老年人为目标顾客群了,现在股市也已经形成了老龄化概念,并且还颇受关注。
缴纳社保20年,就地落户